第10章 嫌弃[第3页/共3页]
“对不起,我来晚了。”受伤的舌头让洛桑说话很吃力。
穆木在那两具尸身中间绕来绕去,看出了些苗头,他问洛桑:“你抓破了他们的心脏?”
“那你为甚么不喜好我?”洛桑问的很当真,想弄清楚穆木死活不肯意接管他的启事。
“大多数人第一眼看到我时都是喜好的,因为我长的都雅,但当他们熟谙我久了,他们就变得讨厌我了,因为我脾气不好,是以我下定决计要和能与我谈满3年爱情的女人结婚,省的今后仳离费事。”穆木一边回想一边缓缓说着,他冷眼看向洛桑:“咱俩才熟谙两个月,你说你喜好我,我还真不如何信。”
洛桑点头,身影很快消逝在茫茫草原里,但三分钟后他就返来了,手上提着一只狼狗那么大的野兔。
“是说你喜好我这张脸?”穆木摸了摸本身的下巴,又看低了洛桑几分:“陋劣,你底子就不体味我!”
“你是我在乎的男人啊!”
“嗯。”
想了想,穆木有了主张,便毫不心虚的扯谎:“我是被那两人从密林拐走的。”
尸身看久了反胃,穆木便不看了,他一转头便看到洛桑神采很有些庞大的看着他。
含含混糊的听的他难受。
“哪不一样?”
“不是你让我宰了他们吗?”洛桑杀了这两个兽人表示的很安静,因为不管在哪个处所抢走雌性都是极刑,将尸身带回到雌性面前也是常例,好让雌性能够往他们的尸身上吐口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