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 金鹏翎,火凤血[第1页/共2页]
大黑蚁的才气让典风心中有了一丝顾虑,如果将来对上能够接收真元的仇敌,那恐怕他的真元化剑将会毫无用处!
典风一阵惊奇,爬上了一株没被殃及的大树顶端,远眺天空。
“锵锵!”
不死神树的果实,这可比那所谓的三生神树,更要来得有代价很多!
“对啊!”典风恍然,黑天说的盒子,就是放在落天宫后山十万年,都未曾腐坏的阿谁盒子!
想要在这里,找到一只合适的飞翔坐骑,那不是甚么简朴的事情。
“金色的羽毛?”
典风以为,这两只妖兽很有能够,是为了争斗这个果实。
“噗!”一片血水俄然朝着典风这边洒下,滚烫的鲜血滴到树上,将一棵棵树洞穿了通透!
大黑蚁赖上了典风,不走了。
“用我阿谁盒子,能够装得下这火凤精血,这些精血将来对你有大用!”黑天俄然想起了甚么,提示典风汇集火凤的血液。
只见那天空当中,两道庞大的身影交叉闪烁着,不时地相互攻伐,一道道光柱和剑气飞射四周。
只见在那火凤口中衔着一枚拳头大的果实,翠绿色,不知为何物。
“咔!”一株巨树回声而断,但这不是被风吹的。典风瞥见一道金光横移而来,数十棵树都前后栽倒!
一滴滴血水朝着这片地区落下,典风只好落在空中上,依托健旺的技艺遁藏。实在避不开了,才会利用瞬移,毕竟这一招也是很耗真元的。
典风被吓了一跳,这俄然来临的危急感,令他朝着身边闪现了一丈间隔!
仅仅只是路过,便对典风形成了几乎丧命的危急,这就是真正的妙手!
“快让开,这些血水是神藏境地妙手精血,一滴都能将你洞穿!”黑天仓猝提示道。
普通的妖兽是群居的,独居的妖兽又过分强大,典风根基别想了。
实在火凤的血水,典风也想收取一些,可他没有合适的器具承载。
嘴角扬起一丝笑意,悄悄将剑拿回面前看了看,公然,大黑蚁攀在上面已然开端洞口了。
“呵呵!”典风悄悄地朝着前面瞥了一眼,将真元之剑搭在肩上,一副毫不知觉的模样。
从这些血水当中,典风感遭到了凌冽的杀机,但凡是被它触碰到的,都被穿透了!
相称于人族神藏妙手,这二者不知为何争斗了起来!
固然典风有真元之剑,今后也会将这阵法强化,但是他不成能每次都只用这一招的。
那是一只金鹏和一只火凤,二者看起来血脉比较精纯,修为都非常高深,起码是大妖级别的妙手!
这金鹏身上的翎羽,可比平常的炼器质料更佳,典风感觉能够汇集起来,将来炼制一些甚么兵器。
只是这里,如何会俄然呈现一枚鸟羽呢?
不过典风还没脑筋发热到发傻,他晓得这不是他能感染的,单单是一根翎羽就足以击杀他!
这是火凤的血水,血液中也有火焰般的气味,等闲扑灭了一片丛林!
典风赶紧闪成分开,但是血水太多了,即便是瞬移也没法躲开统统的血液!
俄然晴空一声炸响,一阵暴风头头顶吹来,周遭的巨树都在顷刻间瑟瑟颤栗。
悄悄划了一下,羽毛的边沿便将身边的一棵树,划开了一个大口儿!
“那是不死神树的果实?!”黑天神情冲动不已,话语中都几乎失了声。
“甚么?!”典风惊诧不已,眸子子瞪圆了看着那火凤。
若非是典风闪现了一丈,这一击足以将典风射个通透!
就像小孩子爱吃冰糖葫芦一样,大黑蚁对真元之剑爱上了。
没有产生狗血的事件,典风没有配角光环,那枚神树的果子并没有落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