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第2页/共2页]
在此处,孟佳荷还用红笔划上了三四个大大的叹号表示其惊奇的程度。
她在日记里写到:
对此,冯玥只好表示豁然。在最脆弱这会儿,她对天下以及本身让步,奉告本身在今后同孟佳荷的相处过程中必然脱掉那副有色眼镜,争夺发明身边这同窗的闪光点。
冯玥被孟佳荷悄悄的搀扶着,病理性的热度让她有些口干舌燥。她明天破天荒的对孟佳荷在半个小时内说了超越十句的话。她还记得第一句的倔强:“我感觉我没有题目,并不是感冒,只是有一点累了。”孟佳荷竟然一副不太理睬她的模样,只是帮她清算着包,又逼着她再反复了一遍本身底子就没甚么大不了的事情:“就算是有一些感冒,也没有甚么大的题目,等一下我到校病院拿一些冲剂喝了就好。”然后倔强的站起来,结局很惨,她那在明智下没压抑住林黛玉技术让她昏晕了好几秒才站住脚,直到孟佳荷背起本身的包和她的包,扶住她问:“你有美尼尔氏综合症青霉素过不过敏?我们现在去病院吧。”她才压了压心中的恶心,摆了摆手摇了点头说本身回家歇息便可。且在心中大窘,感觉理科女生真是异于凡人。别的不说,就拿前女友和孟佳荷比,前女友是她大学同窗,当年她们黉舍进交活动会,不管长得都雅的欠都雅的,只如果她们班上的女活动选手跑完八百米一副精疲力尽的模样都能博得此君的心疼声数声;而再看现在身边的这位小朋友孟佳荷,顶着要好好拍教员马屁的名声,说话做事却显得那么笨拙,要不是本身对她之前有这么坏的印象,说不定。。。。说不定在孟佳荷大学四年的时候里都不会重视到这个爱逃课的家伙才是真。毕竟到现在,对于孟佳荷她们班的人,就算捧着花名册,除了孟佳荷以外,她还不熟谙一个。
十仲春二十三日,她日记有记录这一天,题目是:我第一次发明冯玥有些非常。玄色碳素墨水,长年累月的保存都不会消逝多少陈迹,就像孟佳荷有预感今后有人会观赏这本日记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