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原来是他啊![第2页/共2页]
但是在把守了农户人的苏秋雨看来,那样的男人就像弱鸡一样,是绝对不能为良配的。
到了夏天,在地里干活的时候,很多村民也是脱了衣服做活计的,并且也没人笑话,毕竟如果做一件衣服,但是破钞不小的,如许想着,苏秋雨就更加安闲了一些。
“长的真标致,这么标致的孩子如何会有人追杀啊,不过我如何感觉这么眼熟啊?”
因为是玄色的,以是苏秋雨当时还想呢,如果这如果柳诚毅的就更好了,这很配他。
……
这玉佩苏秋雨还真认得,宿世她和户部尚书的庶子王子恒订婚后就两边互交了信物,当时到她手上的就是这枚玄色的玉佩。
不过想晓得这统统也只能等他醒来后才晓得,辛好这不是一年后,王子恒还不认得她呢,估计就觉得本身是农户女子。
“大黄,去,把这些扔在山上去,越远越好,快去。”
……
而这玉佩上的阿谁王字她更是摸索过很多次,特别是孔眼处另有一个刀刮的陈迹,现在她都影象尤新,
只是这孩子身上的伤口太多了,另有一条两个手掌长的刀伤。
宿世订婚的时候是见过面的,厥后每逢节日,这王子恒都会来送节礼,以是对他的长相她并不陌生。
苏秋雨现在也不在乎甚么男女有别了,她只晓得,如果她不救他,这孩子就真的要有救了,这么小,不晓得有没有13岁呢,都没成年,也就不在乎甚么男女之别了。
苏秋雨正要去看看锅里的药熬的如何样了,就看到地上竟然有一块玄色的玉佩,这是黑玉?这可少见。
就在苏秋雨将药给他上好,锅里熬上了药后,门别传来一阵呼喊:
苏秋雨没想到大半夜的苏老太太如何会和黄氏跑到山上来,她一看这王子恒,又不敢随便挪动,只能用被子将他蒙上,快步走了了出去。
可不能被他们给发明了,不然的话,那就要倒大霉了,到时候**的帽子一盖上,她可就只要被沉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