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十万里大山[第1页/共3页]
砰的一声,蛇头硬抗了一指之威,只不过是微微有些冒血罢了,行动涓滴没有影响,看它嘴里嗤嗤叫着,仿佛越加气愤。
不过仙草这类东西,自从开端修炼以后,就被人类采摘的七七八八。现在全部大陆上还存在仙草的处所,除了一些大的门派本身莳植以外,就只剩下极其伤害的深山或者是无人敢去的大海深处了。
刘云有点蒙,固然他对实际研讨还算不错,但是实际起来,的确和实际有些差异。
“小兄弟,这类青麟蟒和浅显的蛇可不一样,你进犯它七寸是不可的。换句话说,这家伙对七寸缺点已经免疫,最好的体例是打眼。”
别的一种就是‘凶兽丹田精血’,浅显人服用凶兽丹田精血都能直接晋升为武生,可见凶兽丹田精血的短长。
这巨蟒足有六丈长,水桶粗细,浑身长满青色的鳞片,刘云看过凶兽图谱,晓得这凶兽名叫青麟蟒。
只是这些凶兽的丹田精血包含的灵气太低,刘云都不屑于接收,更主如果怕被内里的残暴气滋扰修行,影响后续高阶凶兽精血的接收。
刘云在十重山上等了两天,虽碰到了一头与五品三眼麋鹿附近的凶兽,并接收起血液,可在那以后,就再也没见到境地更高的凶兽了。
对于现在的刘云来讲,非论是获得凶兽丹田精血,或是仙草,都只要一个挑选,就是他身后的十万里大山。
这些人中,有少数是他同村的人,而不熟谙的人天然更多,他们中有的是来此冒险的,有的是来源练的,总之,各种三教九流的人都有。
而最后一种,则是像王子狐一样,获得一种希世仙草。只要一边修炼,一边接收仙草中的灵气,境地晋升将非常快。
半今后,刘云来到一处潮湿的密林中,身上衣裳已被扯的稀烂,嘴角溢出血液,连身上也多处是伤口。
在他身前,一头两丈是非,一丈来高,那身材足以和当代天下大象比肩。只是凶兽的长相却和麋鹿类似,现在已躺在那儿,其肚子全数被破开,连心脏都被绞碎。就算如此,这凶兽浑身还是在抽搐着,却没死绝,足见生命力之强。
过了约莫三个时候,一动不动的刘云终究吐出一口浊气,蓦地一跃而起,一拳击出,砰的一声巨响,被他击中的一棵两人合抱的大树回声而倒。
主如果在打猎中,如果赶上大额的财产,很难保人在这个不受刑法束缚的处所不会起歹念。在这里,人与人之间的信赖几近没有,这句话,也是孙成在第一天进入大山之前就奉告他的。
普通的浅显人,被这麋鹿的第三只眼一看,恐怕会立即堕入幻觉当中。
十万里大山是村里人给获得名字,实际上,谁都不晓得,那一座座堆叠的山岳到底多少才是绝顶。
乡试期近,为了能进入更好学院,见地到更广漠的六合,刘云没有挑选,只能向内里冒险。
所谓打蛇打七寸,天然有它的事理。
刘云不敢怠慢,在四周找了块僻静的山洞,当即趁热将这一团丹田精血喝下,随即开端运转功法接收精血的灵气。
“轰天指!”刘云一上来,就利用了自家的绝技之一,涓滴不敢留手。
孙二牛天然不信他这番话,但是苦劝之下,刘云还是不走,他也33熟谙这死党的固执脾气,最后只能不了了之。
这一次,他必须拼!
不知何时,中间的树枝上坐了一个身穿白衫,看起来风采翩翩好似墨客模样的人。
刘云只觉体内气血翻涌,涓滴不敢粗心,仓猝运转紫阳真诀来接收这霸道的精血。
而真正有气力的凶兽,普通都是有聪明的,它们不但境地高,并晓得除了天敌以外最伤害的实在是人类。以是,它们普通都距人类很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