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2章 卖闺蜜[第2页/共2页]
丁晓拿脱手机在容瑾面前扬了扬,“我妹夫方才把或人的电话号码奉告我了。”
江恒还是避着容瑾的眼神,“景少已经晓得红色保时捷的车主是丁蜜斯,以是才请她来家里做客的。”
容瑾一脸迷惑,“甚么妹夫?”
滕景风可贵主动开口,“丁蜜斯不介怀的话,留下来跟我们吃顿便饭吧。”
当时她挑选默许,就是想让滕景风曲解,让两人的干系像之前那样对峙着。
江恒向来不是个多嘴多舌的,之以是会这么奉求本身,想必是刚才丁晓逼着要联络体例,把他给吓坏了,这才来找本身乞助。
江恒方才退去的那点不安闲刹时又浮了上来,细心看就能发明,耳朵已经红了起来。
直到丁晓扔下江恒奔到滕景风身边,容瑾这才回过神来。
他成了景罕用来拉拢少奶奶闺蜜的筹马。
容瑾瞪大眼睛,刚才在她不晓得的时候丁晓对这个纯真的孩子做了甚么,竟把人给吓成如许?
容瑾暗道,完了完了,这丫头惹谁不好要去惹滕景风阿谁瘟神,滕景风最讨厌别人碰他的东西,就连家里打扫的仆人进他房间都要里三层外三层地裹鞋套戴手套。
感遭到来自容瑾的白眼,丁晓有所收敛。
容瑾点头,“如何了?”
容瑾和江恒互看一眼,江恒那种欲哭无泪,让她刹时感受本身还不算太惨。
不管滕景风甚么目标,归正必定没功德。
不过,这些年她的口味还真是一点都没变,普通女孩子都喜好有肌肉有力量的猛男,如许在一起比较有安然感。
丁晓从高中开端就是肇事体质,每次都是容瑾陪她善后。
见丁晓重视到本身,江恒下认识地往容瑾身后一藏。
听到脚步声,她转过甚,恰都雅到容瑾和江恒往这边走。
滕景风眉心一紧,“归天?”
这么多年畴昔了,本觉得她会成熟一点,谁晓得还是这么我行我素。
丁晓将墨镜往头顶一推,就见一个斯文男人站在本身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