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 日侵台湾50年[第2页/共2页]
余清芳叛逆失利后,日本殖民当局对台湾群众的统治更加残暴。为了保护民族庄严,台湾群众的抵挡从未停止过。
1915年,日本在台湾实施殖民统治已经20个年初。此时,有个叫余清芳的人在台南地区以宗教为保护,奥妙处置抗日活动已有多年。这年3月,余清芳在西来庵与同为抗日果断分子的台中人罗俊和楠梓人江定奥妙集会,建立“大明慈悲国”,并构成台湾抗日反动军,余清芳任大元帅。
1943年11月26日,中、美、英三国领袖在埃及都城开罗签订《开罗宣言》,宣言规定日本用武力从中国夺去的东北各省、台湾和澎湖列岛,战后须偿还中国;1945年7月26日,在美、英、中三国签订的《波茨坦公告》中,对这一规定再次停止了确认。1945年8月15日,日本无前提投降后,百姓当局任命陈仪为台湾行政长官兼戒备司令,全面主持台湾的领受事情。25日,百姓当局在台北停止受降典礼,日本原台湾总督兼第十方面军司令官安藤利吉大将向台湾受降主官陈仪递呈投降书。受降典礼结束后,陈仪公布演说说道:“从明天起,台湾及澎湖列岛正式重入中国版图,统统统统地盘群众政事皆已置于中华民国百姓当局主权之下。这类具有汗青意义的究竟,本人特陈述给中国全部同胞及天下周知。”
日本的残暴统治使得台湾的抗日活动转上天下,换之以各种情势为保护展开。在积储必然力量后,发作了日本殖民统治期间台湾群众武装抗日事件中范围最大、捐躯人数最多的一次叛逆。
二战前期,因为侵犯战役的不竭扩大,为弥补海内兵源的不敷,1942年起,日本殖民当局开端在台湾征兵,将无辜的台湾群众充当其侵犯野心的捐躯品。除此以外,殖民当局还在台湾强征慰安妇,以供侵犯者之淫乐。人们流浪失所,痛苦不堪。
“我们是东海捧出的珍珠一串,琉球是我的群弟,我就是台湾。我胸中还氤氲着郑氏的英魂,精忠的赤血点染了我的家传。母亲,酷炎的夏季要晒死我了,赐我个号令,我还能背水一战。母亲,我要返来,母亲!”当我们重新朗读起闻一多的这首《七子之歌・台湾》时,内心的翻涌自不必再多言。我们驰念母亲的孩子,因为它是我们的兄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