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德太子摄政[第2页/共2页]
苏我马子拥立本身的外甥女为天皇,并非纯真的任人唯亲,而是出于政治上的慎重考虑。崇峻天皇身后,皇室成员为争夺皇位打得不成开交,各派气力相称,相持不下,苏我马子为了求得各派权势的均衡,因而在公元592年12月8日拥立38岁的推古天皇即位。
此次与小野妹子同业而来的另有8位留门生。这是日本向中国调派留门生的开端。这些留门生耐久在中国糊口学习,直至充分把握中国的文明轨制火线才返国。这些人在今后的大化改新及律令国度的扶植中阐扬了巨高文用。
推古天皇即位的第二年,就将本身的外甥厩户丰聪耳立为太子,并封其为摄政王,帮手本身在朝。圣德太子摄政后,采纳了一系列的鼎新办法,大力加强了皇权统治,慢慢建立起了以“天皇”为中间的中心集权轨制。在这一系列的鼎新中,最为首要的是制定了新的官位轨制,即“冠位十二阶”。冠位十二阶制定于公元603年,于次年实施。冠位不分家世,只按才调和功劳授予小我,不能世袭。“冠位十二阶”的实施在必然程度上按捺了贵族的权势,并起到了广纳贤才的感化,推动了贵族的官僚化和以天皇为首的官僚体制的构成。
公元604年,圣德天子制定了《十七条宪法》,这是日本第一部成文法典。其内容多出自中国儒、法、道诸子百家以及佛教思惟,此中儒家的“三纲”、“五常”是《十七条宪法》的核心机惟。它规定了每个品级分歧的社会职位与权力任务,特别凸起规定了皇权的高贵性,比如“承诏必谨,君则天之,臣则地之”;“国靡二君,民无两主;率土兆民,以王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