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第一个决定[第2页/共2页]
比拟之下,打劫银行确切更加便利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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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且,从他小我的志愿来讲,他也不肯意处置绝大多数华人处置的事情:矿工或铁路工人。固然是钻石私运构造的成员,但秦朗在挑选职业时与浅显的大学毕业生并没有多少辨别。而从某种程度上讲,他乃至是那种甘愿掳掠银行也不肯意处置简朴体力劳动的家伙……
“为甚么这类事情会生在我身上?为甚么要挑选我?”秦朗的情感已经完整失控,现在他最想做的就是将卡宾枪里的枪弹全数射到阿谁该死的“无聊的时候观光”的大脑里。
他不肯意给任何人留下一个能够嘲笑他的机遇。
他悔恨这类事情。
ps:新人,无写书经历,请大师多多包涵,感谢
他又思虑了一会儿。“西。”
这实在很恶心。
这已经完整充足了,他的枪法很好――是在大学期间用过十万枪弹培养出来的――固然还达不到偷袭手或射击运动员的水准,但他的敌手也只是浅显角色,这么多枪弹也充足帮忙他处理起码两个营的银行保镳、差人和赏金猎人。
这并不是一件轻易的事。固然秦朗对一*三年的天下几近没有任何体味,不过他还记得美国国会在一八八二年通过了排华法案。而这也就意味着,作为一个华人,固然来自一百一十四年今后的天下,但他也一样不太能够在现在的美国找到一份事情并获得一个身份――不管是合法的还是不法的。
是以他确切能够成为一名杰出的银行劫匪。如果运气充足好,在载重卡车耗尽最后一滴燃料之前,他能够“赚”到十几乃至几十万美圆,并且逃窜到墨西哥或加拿大。如许在将来的日子里他要做的就只是用这笔钱停止公道的投资,赚取更多的美圆――但题目在于,如果运气充足糟糕呢?
秦朗暗自策画着他的全数资产。他有三支BushmasTeR公司出产的主动步枪和卡宾枪、一支典范的雷明顿m700偷袭步枪和两支史女人&威森公司出产的m1911a1半自脱手枪,并且他另有四千八百五十枪弹。
一个恶心的年代。
“痴人!混蛋!残余――”他歇斯底里的痛骂着,大步走回车头,从卡车驾驶室里拿出几个上满枪弹的弹匣,然后再走回马车的残骸边。先深深的吸了一口气,然后秦朗举起卡宾枪,将弹匣里的三十枪弹全数射进了男仆人的尸身里。
固然这有点能人所难,但他以为这些要求很实际。不然全部掳掠打算就会变成完整的笑柄,两个傻瓜驾驶着一辆卡车在美国广袤的地盘上四周寻觅银行,直到耗尽最后一滴燃料为止……
以是,要作美国有史以来最胜利的一个银行劫匪,他就必须找到一个熟谙环境的本地人充当朋友……但是,固然美利坚合众国向来都不贫乏逃亡之徒,不过他们现在都在甚么处所?
被一个“无聊的时候观光”以莫名其妙的、乃至有能够底子不存在的荒诞来由送回一*三年……秦朗感觉明天必然是本身的被难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