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初入矮人区[第1页/共2页]
在如许的背景之下,在金穗城中呈现“矮人区”便不敷为奇了。
这间石屋不是个房间,而只是个盖子,进门后便是一道沿着墙壁螺旋向下的楼梯,四周点着火把。高文探头向下看,太深,一眼看不到底。
向下走了一圈,三人来到了阿谁箱体前,一一走了出来。
柯姆刚到街角,高文就听到了他的声音:一阵有节拍的,只属于重度烟瘾患者式的狠恶咳嗽。出了店门,很快在人群中找到了他:这里是矮人区核心,只要个头超越一米四,就能算大个子,柯姆伯爵在这里非常显眼。
“哦,柯姆伯爵,您快请进,氏族长等您好久了!”声音从胡子里传出,说的是人类通用语,口音很重,如果不当真辩白,那一个字也听不懂。
高文当然坐过电梯,但这和电梯但是两码事,他老诚恳实的答复道:“第一次,先生。”
矮人是矿物方面的大师,从发掘到锻造,都是他们的传统上风项目。和人类喜好制作高塔截然相反,矮人更喜好向下发掘,他们会越挖越深,直至炽热的岩浆层才会停下。
高文与柯姆伯爵相约在矮人区外的一家餐厅先行见面,他到的太早,便先点了一份午餐,筹办填一填肚子。
柯姆伯爵走在前面,摘下弁冕,弯着腰钻进了门中,高文得弯着腰进,门框实在是太矮了。
很轻易认出,这是一台手摇起落机。高文想到,如果蒸汽机现世,那么卖力摇起落机的那位矮人必定情愿买上一台。
“那我建议你抓好扶手。”柯姆扣紧了弁冕,“会很刺激。”
“不过管他呢,归正那群乡巴佬甚么也不懂。”柯姆也只是随口一说,并无对高文不满的意义。他吸完了最后一口烟,便带着高文,拄着拐杖走进了矮人区。
高文特地遴选了明天的这身衣服,袖口脚脖都扎的紧紧的,满身高低加起来有八个口袋,每个都有纽扣。最特别的是那条武装带,上面有三个药剂瓶吊挂位,现在它们一个都没有被华侈。
大多数矮人风俗糊口在地下,他们仿佛不需求阳光也能安康糊口下去。是以地上的这条街显得有些萧瑟,只偶尔能看到一两个矮人,到目前为止,高文和柯姆的转头率是百分之百。
高文打算的很好,最后一张荷叶饼卷起了最后一点馅料,心对劲足的送进嘴中,细细咀嚼后咽下,用流水洗濯洁净双手,一顿午餐便算吃完。又等一一小会儿,柯姆伯爵践约而至。
每一种饮食体例都根植于其文明,只要合适与分歧适,没有崇高与不崇高。
高文卷起袖子,在店内的水池里洗洁净了双手,筹办吃他的午餐。在初级餐厅里,高文能获得一副刀叉,低档一点的处所,也会有一个木勺,但在这里,在矮人文明中,你只能靠本身的双手,最多有一副薄膜手套。。
鉴于矮人与人类的体形差别,这里的修建长宽比和人类气势有很大分歧,乍一看十别离扭,像被压瘪了一样。并且层数都很低,最高的也不超越两层,他们更喜好向下开凿和制作。
柯姆伯爵穿戴非常得体:弁冕,单片眼镜,燕尾服,白衬衫,高高的裤腰带,镜子式的皮鞋,另有一根精美的拐杖。他也看到了高文,向他招了招手。
“你如何穿成了如许?”柯姆高低打量了高文,问道。
“之前坐过这个吗?”柯姆伯爵双手拄着拐杖,向高文问道。
在这个平面的最内侧,高文看到了一台由各种铁管和齿轮组合而成的庞大机器,是纯粹的矮人气势:不吝本钱乱洒的黏稠机油,毫无设想感的丑恶布局,堪比雷鸣的庞大噪音,健壮可靠的寿命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