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喋血街头[第3页/共3页]
这个时候两边在境地上的差别就表现出来了,治安大队这边除了三巨擘在中间顶着以外,两边排开的满是壮如山的巨林野猪懦夫。他们那结实的身板和高大的身材,天生就是用来当肉盾的,比劈面的矮骡子还高出靠近一米。居高临下的上风让他们视野非常宽广,手内里两根法律棍挥动得遇不上甚么停滞,棍棍都是搂头盖脸的乱砸,砸得劈面的泰格壮汉吼怒连连。
一开打,曹大队长却没有身先士卒,只是如同钉子一样钉在原地动都没动一下。对于坏孩子军团的阿谁祭司,曹大队长有很稠密的兴趣。
这一点,统统道上混过的都明白。真要有甚么深仇大恨要上升到性命相博的程度,那就该提出决斗,不是打斗。坏孩子军团这些贵族后辈也都遵循着这个规定,不然的话以他们的身家,要搞点兵器甚么的不在话下。
有了甚么变故,以曹大队长那刁悍的技艺补上,仅仅是一个动机的事。旺财叼出两根雪茄,曹大队长点上了,也往小牲口嘴里塞了一根算是打赏。旺财的智商日渐高涨,越来越懂机会的首要性了。
“小矮子,莫非你没传闻过我罗德曼当年单人匹马,手提两根木棍从皇城第一街一向打到到第九街,打了一天一夜,连眼睛都没有眨一下,可谓是挡者披靡。在我面前嚼舌根,那只能让你被打得更重一些。”罗德曼双手交叉,用一个极其闷.骚的行动从腰间抽出了两根木头棍子。这货有着一双闪动着桀骜不驯的眼睛和一脸残暴逃亡的横肉,明显要靠两句冷嘲热讽就让他佩服是不成能的。
参军事意义上来讲,这叫集合上风兵力,先处理对方当中的王牌,达到斩首威慑的结果。从打群架的角度来讲,这叫做人多欺负人少,典范的凶险狡猾外加无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