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明宣军法[第3页/共3页]
言平木着一张脸说道:“前部甲曲军候邱易,无端妄自敲响主将聚兵鼓,扰乱营中兵事,惊扰了诸将。本军特将其拿下定罪,重责其四十军棍,以敬效由。现在行刑以毕,诸位可上前来一观其伤势,好作警示之用。”
邱易抱拳道:“不知该如何的弛刑法?”
言平允欲分辩,却见到一个二十余岁的青年漂亮军官徐行而来,只得住嘴不语。那青年军官笑问道:“言军正,这是如何回事?县君呢?县君不在营中么……”
邱易坚难的昂首瞧了青年军官一眼,有七尺的身材,长得蜂腰猿臂,面润齿白,服饰得体,好一个风采翩翩的士家后辈。也不知他是不是就是叶氏的叶存?
本来言平行至后营,后部军司马叶存便聘请言平这军正,依律措置后部的数名逃卒,以后又诈言请言平旁观后部兵卒的实战兵器演练,并死死的拖住言平,不让言平轻离后军部。为了逼真,乃至还占用了辎重曲大半的营地。以是辎重曲与中护军部毫无反应,反而是前部兵卒被人诈言挑起了肝火,差点形成了大祸。
本来汉军的战力之以是强大数百年,满是以如此严格的汉军律束缚而来的。邱易摇点头,还是有些不成致信。记得畴前谁说过一句戏词,也不知是何人所说,“臣闻古之善用兵者,能杀士卒之半,其次杀其十三,其下杀其十一……非欲杀士卒也,是士卒可杀,死伤过半,士气稳定,兵科用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