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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物》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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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逆转时光的幸福(1)[第4页/共4页]

蚩离君不在,我夜瞳猫妖,横扫五山无敌手!统统妖怪见了掉头跑,每天窝在家里闲得蛋痛,总想找点事做。传闻南山有神鸟毕方名红羽,技艺甚是了得,砍了和我喝过酒的白山兄弟。大伙儿返来这般那般一说,言词里皆是鸟比猫强,勾起我不伏输的心态,便打包鱼干,千里迢迢跑去南山,找毕方鸟单挑去了。

“喵呜!笨伯!找死!”我气急废弛,狠狠咬了他一口宣泄。

乞丐烧开了水,从贴身小布包里找出些花椒和盐,放出来调味,待沸腾后,盛出半碗,尝尝味道,然后丢了几块洁净的破布出来洗,我看得莫名其妙,猫煮破布的味道好吃吗?

苏仲景的声音很好听,丝丝轻柔,就仿佛最动听的摇篮曲。我喜幸亏他的读书声中入眠,但是如许的机遇很少。因为在北市摆摊写信的读书人很多,合作很狠恶,固然他的字写得挺端方,态度也很暖和,但是找他写信的人很少,对他丢石头的小孩却很多,大闺女小媳妇见了他更是调头走。每天下来只要实在给不起钱的人家,鄙吝地给几个铜板,让他帮手读读家书或是写几个字,他也不在乎。唯独写字摊中间卖窝头的大娘,心肠仁慈,如果见他一天下来接不到买卖,老是会塞个窝头给他回家填肚子。他则免费帮大娘三年前派去守边关的儿子写信心信。

毕方鸟会喷火,就像网游里的法师,发怒起来烧几个山头都不带眨眼,比范围神通还广。

傻瓜名叫苏仲景,肥胖文静,他每天早上都在辰时起床,用树枝在沙盘上写写画画。我当时还不识字,看不太懂,只感觉他嘴里念叨着些莫名其妙的经文,有些神叨。约莫写了大半个时候,阛阓开门,傻瓜乞丐就会拄着拐杖,带上斗笠,带上我,磕磕绊绊地走去北市的角落,支个小摊子,摆上笔纸,替人读手札写手札。

他见我精力好转,拿出水和窝头,分了一小半给我吃,窝头的味道比肉差远了,粗糙难以下咽,为了活命,我硬着头皮啃,死命往肚子里塞。可惜作为妖怪,我的食量比浅显猫大多了,吃完小半个窝头,我就咽着口水,死死盯着他手上细嚼慢咽才吃了两口的窝头,用睁不开的右眼给他抛媚眼,做表示。

我在黑山坐拥金山银山,哪将这戋戋一吊铜钱放在眼里?可惜黑山离洛阳甚远,我现在跑不动路,没法取罢了。眼看好不轻易抓住的仆人要入狱,今后没人照顾,不由悄悄担忧。

“就你这穷鬼另有好东西?”老板半信半疑接过,忽而尖叫起来,“这么好的玉扣,你该不是偷来的吧?上面另有字,是‘苏’家的东西,该不会是城南苏家?但是,苏家,苏家……”

叽叽喳喳的老鼠,结队从我面前穿过。

他见我还活着,便放下棍子,走过来,拾起丢进背篓。又用葫芦装了点水,一瘸一拐地走进深山的破庙里,生了堆火,架上个破口的瓦罐,烧起水来。

我故意要抓,何如身子痛得没法去追。

可惜北街住着的人都是布衣百姓,只对铜钱银子敏感,对古玩玉器一窍不通,见此景象,纷繁夸当铺掌柜昔日刻薄,本日可贵疏财仗义,可见天良未泯。

情面冷暖,没毛的猫是没人养的。

人类很害怕妖怪,发明妖怪出没,脆弱的掉头就跑,短长的上前砍杀。

我对他的识情识相很对劲,决定留在他身边养伤。

“猫儿不懂事,我没看好它,对不起……”他抱得很紧,把我勒得有些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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