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初战,哥布林?[第1页/共2页]
当然,旅者商队并不是纯真的“商队”,在老戴克的带领下,车队越行越远,一头扎进荒无火食的荒郊野岭。
除了在守夜人的进步基地,他还是第一次见到有人如此麋集天时用重机枪。
扭转炮塔上的重机枪开仗了。
正如之前提到过的,这个天下一向都有热兵器,并且生长程度还挺高的。这是凌钥确切把握并考查考证过的谍报。
但这些被凌钥戏称为“哥布林”的家伙确切是深渊恶魔的诸多种族的一类――固然深渊魔界的其他魔族都不承认就是了。
只不过,在当今的猎魔人中,已经很少会有挑选枪械作为主兵器的人。以是才会有“枪不如剑”的说法,因为单兵手持枪械很难对百夫长以上的精英恶魔形成有效威胁。就连浅显的恶魔兵士,天生的皮肤鳞甲防备也能够抵挡大多数浅显步枪弹的射击。除非枪法好到能够直接打中关键或者持续两发以上击中同一名置,不然枪械的战役效力会低到没法接管的程度――凌钥总感受那些深渊魔族对热兵器进犯有着特化过的防备力。
并且,刀剑的利刃确切对恶魔的鳞甲皮肤更加有效。
正如凌钥给他们起的外号,这些灰绿色皮肤的怪物不管从阿谁方面来看,都酷似那种叫做“哥布林”的典范炮灰物种。他们是魔界最后级的炮灰小兵,任何一个其他种族的浅显恶魔都具有这个种族“百夫长”的气力。
“哥布林”的战役力至心不强,任何一个普通的成年人都能够仰仗一根棍子单挑敲死一只――只要他没有因为惊骇而丧失思虑与反击的才气。
不过哀思的是,浅显人常常一看到恶魔的身影就本能得惊骇,然后被吓倒。除了逃窜以外,很少有人勇于反击。
看到一大群四十多只的“哥布林”向车队冲杀过来,统统人都笑了。有轻视不屑的笑,也有无法的苦笑――对他们这支全员精英构成的步队而言,这类程度的怪物未免也太儿戏了。
在田野,人们最有能够遭受的怪物就是这些家伙了。是以也有了“魔界甲由”之类的外号。
就在此时,耳边俄然响起仿佛布匹扯破普通的庞大声响,炽热的气浪重新顶卷过。下方车厢内的人下认识抬手挡在面前,昂首看去。
而“哥布林”们也是出了名的欺软怕硬,也很善于逃窜,并且速率要比人类快多了……
他们的奔驰速率真的很快,只几个呼吸就靠近到车阵百米范围以内。
当然了技术不过关,那么还能够用火力来弥补。究竟上,凌钥也发明,以他的观点来看这个天下没法利用热兵器对抗深渊魔族的底子题目地点还是火力不敷,只要火力充足,就算用枪弹堆也能堆死千夫长的!
除非具有了空间属性的设备,不然任何人都不成能照顾充足的枪弹出去战役。
固然戋戋“哥布林”也没有甚么特别有效的素材或战利品,但是清理血迹尸骨,消灭魔气倒是不成贫乏的步调――为了制止更多的怪物被吸引过来。
凌钥本身,也不由在心中暗道一声“卧槽”。
只要行列后边的五架机枪喷吐出火舌。
“卧槽!太残暴了吧?”瘦子冒险者嘀咕着,“真华侈,那么多小劣魔如何说也值一个两星的任务了。”
仿佛是依仗着数量的上风,并将这支车队当作了浅显商队了吧?“哥布林”们镇静地狂叫着追了过来。
不过话说返来,给体量充足大的步行车上设备重机枪也确切可行。以旅者之家的财力,这类用物质调换胜利的战术也确切很合适他们的气势。
不但是他,在看到重机枪的强大火力以后,统统人都俄然放心下来,不再像之前那样精力紧绷全神灌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