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章 《锅中想肉》[第1页/共2页]
此中汗青上更有一名闻名的吃人魔王,当时襄阳、邓州一带大灾荒,白米万钱一斛还买不到,百姓相食成风,朱粲乘乱起兵,他对麾下的军士说过一句话。”只要国中有人,我就不消担忧没有军粮。”充分表白了他视众报酬刍狗,视万物为草芥的苛虐心态。
师父指向此中有一段被剥离的手臂,我定眼看去,只见这段手臂处被从手肘枢纽处一刀剁开,手掌也没有,只要小臂那一截块肉,而肉块上面有着一道被甚么咬烂的伤口,伤口已经闪现玄色,断口处也有丝丝黑血流过的血渍,像这个的残肢碎体也并很多,有些在脖子处,有些在大腿处,顿时,我心中升腾起一个难以设想骇人听闻的设法!
翻开中国几千年的汗青,在史记的夹缝中或许还能找到一些的记录但这或许也是此中的冰山一角罢了!
地上满是骨架,并且满是人骨!手骨,脚骨,骨锥,一清二楚,有些骨架上还沾有些碎肉!骨头断口处满是整整齐齐的刀口,明显是直接被人豆割而成的,有些骨架上乃至另有些潮湿,骨头大要也不像是有天然风化过的陈迹,更像是直接被剥开的一样,从这些混乱的骨头能够看出有些灭亡时候不一,有些比较长,有些比较久,而最长的也不过十多天的模样,最短的,骨头上另有些为凝固的血渍,血淋淋的割肉剃骨!
“鄙人,把袋子里的东西倒出来!”
我有些颤颤畏畏说出内心大胆的猜想,额头上都流出了盗汗,剩下的两个大麻袋我想也不消翻开了,定然也是人骨碎架无疑。
南宋宁宗嘉定年间,林千之任西钦州知州,得了一种病(末疾),有个医士奉告他,吃童女的肉能够强筋健骨,因而,林千之派人在本州境内捕少女,制成肉乾,叫做“地鸡”,嘉定十年(1218),此事被本地土司告密,林千之被朝廷免官,但未判极刑,因为南宋政治败北,仅放逐到海南罢了。
“这是尸毒!”
师父掐灭了手中的烟头,轻叹了一口气回身走去,我也跟在师父身后回到曹家祠堂。
元朝末年,天下动乱,驻守淮右的官军缺粮,也捕报酬食,他们以为小孩的肉为上等,女人的肉次之,男人又比女人次之,他们把人肉叫做“想肉”,意义是说吃了以后甘旨无穷,乃至还会令人驰念,回味。
“大师筹办一下,今晚开坛引剩下的行尸过来,好一并将其措置。”
北宋靖康元年(公元1126),金兵南侵,战乱四起,官兵和百姓都无粮可食,因而就把死人全数用盐腌起来,晒成肉乾,以供兵士食用,范温构造义兵抗金,兵败后乘船渡海光临安,步队进城后还在吃照顾的人肉乾。他们把此人肉乾叫做“两脚羊”,此中老而瘦的男人叫做“饶把火”(意义是说这类人肉老,需求多加把火),年青的妇女叫“不羡羊”(意义是说这类人的味道佳美,超越羊肉),小孩叫做“和骨烂”(意义是说小孩子肉嫩,煮的时候连肉带骨一起烂熟)。
汗青上人吃人的事件也有,乃至有些还把人肉的味道分出了三六九等。
北宋初年,有个名叫王继勋的,本是彰德节度使王饶之子、孝明皇后的异父同母弟,因为是皇亲而被朝廷授予要职,厥后他因横行犯警,开罪被贬,怏怏不乐,产生变态心机,专门以生割奴婢的身材为乐事,开宝三年(970),他复官分司两宗,脾气越来越残暴,常常强行买得官方少女作奴婢,略不快意,就把她们杀死,烹食其肉,宋太宗赵炅继位后,才有人揭露了他的罪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