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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荀子》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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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不苟[第2页/共2页]

有通士者,有公士者,有直士者,有悫士者,有小人者。上则能尊君,下则能爱民,物至而应,事起而辨,如果则可谓通士矣。不下比以闇上,不上同以疾下,分争于中,不以私害之,如果则可谓公士矣。身之所长,上虽不知,不以悖君;身之所短,上虽不知,不以取赏;是非不饰,以情自竭,如果则可谓直士矣。庸言必信之,庸行必慎之,畏法流俗,而不敢以其所独甚,如果则可谓悫士矣。言无常信,行无常贞,唯利地点,无所不倾,如果则可谓小人矣。

君子养心莫长于诚,致诚则无它事矣。惟仁之为守,惟义之为行。诚恳守仁则形,形则神,神则能化矣。诚恳行义则理,理则明,明则能变矣。窜改代兴,谓之天德。天不言而人推其高焉,地不言而人推其厚焉,四时不言而百姓期焉。夫此有常,乃至其诚者也。君子至德,嘿但是喻,未施而亲,不怒而威:夫此顺命,以慎其独者也。善之为道者,不诚则不独,不独则不形,不形则虽作于心,见于色,出于言,民犹若未从也;虽从必疑。六合为大矣,不诚则不能化万物;圣报酬知矣,不诚则不能化万民;父子为亲矣,不诚则疏;君上为尊矣,不诚则卑。夫诚者,君子之所守也,而政事之本也,唯所居以其类至。操之则得之,舍之则失之。操而得之则轻,轻则独行,独行而不舍,则济矣。济而材尽,长迁而不反其初,则化矣。

欲恶弃取之权:见其可欲也,则必前后虑其可爱也者;见其可利也,则必前后虑其可害也者,而兼权之,孰计之,然后定其欲恶弃取。如是则常不沦陷矣。凡人之患,偏伤之也。见其可欲也,则不虑其可爱也者;见其可利也,则不虑其可害也者。是以动则必陷,为则必辱,是偏伤之患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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