楔子[第2页/共4页]
“快讲,快讲!”孩童们眼中闪动着无数的细姨星。
“切,大老虎算甚么?我听常大叔说过,这些妖怪,比大老虎可短长多了,十只,不,一百只大老虎都打不过一只这妖怪。”另一名孩童对劲地解释道。
常胜笑了笑,伸手摸了摸那孩童的脑袋瓜子,道:“这只是这个故事的开端,今后的事情还多着呢,想晓得这血衣男人究竟死没死,渐渐听吧!不怕没有成果,只怕你没有耐烦。”
他右肩膀疼得要命,那小孩偷偷地看了一下,吓了一跳,本来他的右臂齐肩膀处已经被活生生地撕去,只剩下空荡荡的小半截褴褛的袖子。
“常大叔,常大叔,”几名年纪大一些的孩童忍不住,叫道,“时候不早了,大师也来齐了,能够讲故事了!”
这边空位边上,本来只住了一户人家,户主姓常,单名一个胜字,看上去像是一个屡试不中的秀才,三四十岁的模样,为人非常驯良,手上也不足财,三年前带这一名美似天仙的女子和一个三尺高矮的侏儒,搬到了其间,买下了现在的两进院子和院前的这片十余丈大小空位。
那恶汉身材也细弱得吓人,胳膊比大人的大腿还要粗两圈,皮肤是古铜色的,闪闪发光,如铜打的普通。身上披着的兽皮褴褛不堪,胸口上,手臂上,和大腿上都有好些道深可见骨的伤口,横七竖八,血肉都翻了出来,流出的血水将他半个身子都染红了。
“不必然呀,我说他死了!那小孩实在是他的儿子,长大后会返来杀了那恶汉为他爹爹报出!”又有一名孩童争道。
“这男人好短长!那些妖怪都是他杀的吧!”孩童们都是崇尚豪杰的,眼睛中顿时闪现出敞亮的光芒,设想着本身便是那重围中的男人,浴血奋战,心中的热血不觉沸腾起来。
“好!也算是条豪杰,某就给尓一个痛快!”眼中凶光乍现,莽汉掌中的长矛化做一道火影,直奔血衣男人捅去……”
众孩童听到此处,早已经屏住呼吸,一颗颗谨慎脏已经悬到了嗓子眼,眼巴巴地望着常胜,只盼着常顺会俄然来一个转折,比如一道剑光从天而降,恰好挡住了那青铜长矛,又比如,一阵暴风刮过,迷住了世人的双眼,暴风过后,那男人已经不见了踪迹。
这时的他,莫说是那些凶悍的妖怪,即便来一个三岁的小孩,伸手悄悄一推,也能将他推倒在地。实在他也明白,这一次,他在灾害逃了。
一些心机活络的镇民早已经搬来很多桌子木凳,摆上几锅早就炒好的花生、蚕豆、瓜子之类,一文钱便能吃上半天,更有烫好了的自家酿造的米酒,香醇适口,喝上几盅,在这炎热难耐的夏季之夜,最是消暑。更有免费茶水,用大捅装着,大捅边,整整齐齐码放着擦洗得干清干净的粗瓷黑碗,如果要喝,本身去舀,多少不限。
声音好大,如同好天一个轰隆,震得人神魂发颤,那恶汉接着又喝道:‘不错,某诛杀不了尔所谓的神念,但这六合却能够?尔来看——’
“常大叔,那血衣男人究竟死了么?”一名孩童问道。
众小孩这才松了口气。
只听得那恶汉又喝道:‘还想返来?哼哼,做梦去吧!’
可叹,若非这六合的压抑,本尊又岂会败给你们?
那名大汉足有两人多高,长得非常丑恶凶恶,头发是红色的,一丛一丛立了起来,就像是一团团燃烧的火焰,眼睛有牛眼那么大,目光咄咄逼人,如同射火光来普通,满脸的横肉,狮鼻,阔口,口中还暴露两颗獠牙,笑起来,比哭还丢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