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这不是狗,这是狼[第2页/共3页]
“算你运气好,好地段本来是没甚么闲置处所的,是这家人要随儿子进京,急着卖掉,本来是座茶馆,略微装修一下就行。”
“啊?”胡蔓下认识的吓了一跳,不过随即想起它还没有牙呢,又抱过来打量个不断:“真的吗?可我看它就是个小狗啊!”
听到这声音,于书言忙站起来,只看胡蔓手里抱着一只小奶狗,嘴角翘着,一副表情不错的模样。
胡蔓哭笑不得,也不知她是本来就这么以为,还是为了钱这么痛快的承认。
“于公子谈笑了,mm真的是对你赞不断口的,也难怪,山沟里还没有像于公子这么出众的人呢!”
听胡蔓说是从前面的树林里捡到的,就更加确信了,前面的树林就通往北山的路,那边是真的有狼群的,以是武战从不去北山,毕竟再短长,也敌不过群体活动的狼!
这于书言倒真没让胡秀等太久,第三天就来找她了,在院子里先瞥见了胡秀,还惊奇着难不成是老二还是老三的相好?
于书言是八面小巧,做的就是买卖,打交道的就是客人,嘴上工夫天然了得:“胡女人谬赞了,在我看来,胡女人才是我们十里八村可贵一见的才子。”
“如何?要我留你用饭啊?”胡蔓昂首看于书言还没走。
看着于书言走了,胡秀才焦急的诘责:“你如何就让他走了?不是说好帮我们牵线的吗?”
胡蔓脑筋里换算了一下,如果按本来的筹算,二十两买了地盘,盖起来也得三四十两,还费时候,没有甚么踌躇就点了头:“那行,明天我们一起去看看,没甚么题目就买下来!”
于书言提及胡蔓的神态有些奇特,胡秀仅迷惑了下也没多想:“如何会呢!她说于公子聪明无能,风采翩翩,还宅心仁厚。”
要说这乡村也不是没有穿这色彩的,可穿出来气质,衣服材质绝对是不一样的,胡秀到底心机机警,一下就猜到这小我八成绩是于书言了。
王芳欣喜的看着这些银子:“这但是三十两啊!这下我们家岂不是能像于家一样盖新屋子了?”
这话一出口,于书言就晓得是假的……
早晨吃了饭,胡蔓与武战筹议了一下,毕竟现在已经走到这步了,再不跟家里说一声也说不畴昔,武战就把家里人都叫到一起,把三十两银子拿出来,哗啦啦散开在炕上。
于书言也不自发就笑了起来:“你倒是舒畅,我但是为了你的地盘忙活了两天!”
一看清它的模样,武战一下变了神采,将小狗接畴昔细心看它的眼睛,半晌才轻声道:“蔓蔓,这不是狗,这是只白狼!”
公然王芳一下住了口,她就是不长记性,老是想管着她!现在恍然发明,胡蔓现在真的完整能够分开武家而不怕无处可去,可她走了,这钱也就一分没了啊……
“买地啊!”胡蔓进屋拿了个碗泡了点馒头,抱着小狗喂它,固然有点豪侈,可它实在太小了,喂别的不好消化。
得!她倒是想的殷勤,比本身还主动呢!
于书言本来就有事找她,也就不推让,坐劣等着,胡秀打量了他几眼,公然清雅漂亮,给他斟了茶:“是于公子吧?”
胡秀撇嘴:“走甚么走?明天不是要去县城吗?买地的事一天办不完,必定要住夜的啊!”
于书言一挑眉,对于她的本性又佩服又无法,起家拍拍衣服:“还是不了,归去有点事,明天一早来接你。”
王芳浑不在乎:“她还不是我们家的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