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当年的风采[第1页/共2页]
“好了,该办些闲事了。
不过精灵族比较强大,并且排外,以是想要搞到一个精灵族的女奴是非常难的,并且也不能拿到明面上来,只能悄悄的做,就这个还是我飞了九牛二虎之力才从那些逃亡之徒手里买过来的,没有万两黄金我是不成能卖出去的。”金掌柜看着木笼子内里的少女,眼睛内里尽是精光,子不过和木白的精光不一样,金掌柜眼里的精光说是金光也不为过。
又颠末冗长光阴的堆集,体内精气存量极其骇人,导致其规复力也是极其骇人,根基上是随伤随愈合。”
“呵呵......”光阴催人老,转眼间当年意气风,大志万丈的款项言就变成了现在的糟老头了。
“咦,这不是木府二蜜斯的令牌么,这么在你小子手里?难不成......”金掌柜说着用极其诡秘的眼神看着木白。
“嗯,那是灵州的一个强大的外族,族中女子秀美,男人漂亮,天生把握生命道术,并且生性仁慈,以是这类女奴极其受那些权贵欢迎。
当然那些筑基有成和蔼血丰富的妖兽也是在他们采食的范围以内。
“倒是合适,有点我当年的风采。”金掌柜看着木白穿戴金丝甲活动的木白,竟是模糊看到了当年本身的影子,这让金掌柜心神一阵恍忽。
“咳咳!”就你这个无耻小人还跟我说甚么纯粹的友情。
咦!他的耳朵如何那么长,跟个狗耳朵似的,还一动一动的。
“南荒,那里古木极多,千年古木,万年树妖,几近到处可见,此中妖兽数不堪数,我当年也只是见过未几的几种,但也差点要了我的小命。
“额,我就是尝尝他的成色,现在看来这东西的质量还真的不错,不愧是金掌柜的手笔。”木白有些难堪的说道。
“本来是二手的。”木白撇撇嘴,但是行动倒是不满,迅脱下外套,然后将那件金丝甲给穿上。
木白,你听好了,南荒我之前也去过,内里诡异而伤害非常的妖兽极多,常常让人防不堪防,如果按我来讲能不去,最好一辈子都不要去那种鬼处所。
“小爷此次不差钱,看这个。”木白说着就将二蜜斯的腰牌给丢了出去。
让木白有些胆颤的是,金掌柜的血竟然是暗金色的。
“精灵?”木白一愣,还真的有这类东西?
“呵呵,人老了,不免会想到些之前的事情。”金掌柜笑笑。
“切,小爷我风骚俶傥,萧洒不凡,你这个糟老头这么能够比得上我。”木白鄙夷的说道。
而在南荒最为伤害的当属古兽,那些古兽皮糙肉厚,体型庞大,寿元悠长,寿劫相隔极久,又喜食饱含精气之物,在南荒四周浪荡,采食饱含精气之物。
“罕用你那肮脏肮脏的心机玷辱我和二蜜斯那纯粹的友情。”木白鄙夷的说道。
金掌柜的目光迷离的看着木白身上穿戴的那件金丝甲,枯瘦的爪子在上面悄悄的抚摩着。
“别吃力了,别说是你了,就算是木易当年也别想徒手撕碎它。”金掌柜抱动手看着木白在那里咬牙切词的,对于那件金丝甲,有些调侃的说道。
“有没有搞错,金掌柜你不会是以为我归正都是个死,以是拿个假货乱来我,这个链子甲破褴褛烂的,估计我白手就能将他拆了。”木白接过阿谁甚么金丝甲,感受那在手里轻飘飘的,刹时感受金掌柜在乱来本身。
木白眼睛一亮,竟然有反伤结果。
“木白你过来。”金掌柜俄然对着正在实验金丝甲的木白说道。
“嗯?金掌柜有甚么保举的没有。”木白眼睛转了两圈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