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来如此[第1页/共3页]
秦一恒点点头说,应当是如许,但又不美满是,因为按照都会打算,之前的那条河已经被填平了,以是阿谁水鬼老板是底子无从拖人下水的,而他的男人之以是死于非命,固然必然会跟阿谁水鬼有关,但说白了也是老板自寻死路。之前狗肉馆的老板是并不信赖鬼神的,而以后却俄然也把店改成了日夜兼开,我们都觉得他是抱着试一试的设法去做的,但这很较着就有题目,这窜改得实在有些荒唐,以是,恐怕是那条河被填平后,水鬼就已经到了店里,而他的家人也是晓得这一点的,他们之以是会把店以很便宜的代价转给你们,就是想为水鬼老板寻觅替人。
归去的路上,我问秦一恒,最后叮嘱老板娘的那一句是啥意义。他解释说,很简朴,阿谁老板是被水鬼害死在店里的,必定还是要持续找替人的,他也是美意提示一下忌讳,不过,老板娘听不听,就要看她的造化了。说完,他就直感喟,不晓得是不是也感觉来这一趟亏了。不过,事已至此,也就没甚么愁闷的需求了,我干脆闭着眼眯了一觉。
究竟上,老板也的确是照他所说的去做了,日夜兼开就是最好的证明,并且买卖也果不其然地逐步好了起来,如许,老板也就更加信赖水鬼的话。水鬼见机会成熟,就编了一个更诱人的大话,鼓动老板在夜深人静的时候穿上寿衣,然后在拂晓前脱下以后烧掉,并且恐怕寿衣的兜里还装着老板的头发或是指甲,这在方术中但是大忌。我国自古就有骸骨丢失用衣冠代葬的传统,遵循老理,仆人身后的衣物也是理应燃烧随葬的,在方术上来讲就是散去故交留活着间的最后一点阳气,让其安稳投胎转世,而这寿衣就更甭说了,本身就是给死人穿的。老板穿了半宿,又在天明前极阴之时燃烧,被抽了阳是必然的。加上寿衣的兜里装了本人的头发或指甲,也等因而把本身的性命交了出去。这身材发肤受之于父母,不敢毁伤,说的不但是孝道,在另一个意义上也是制止了不谨慎被懂方术的人算计。前人是等闲不会剃头剃须的,即便剪,这剪掉的毛发也是会谨慎收好,藏于密处的,怕的就是被图谋不轨的人得去,落得飞来横祸。以是,老板完整就是入了阿谁水鬼的局,以身犯险,丢了性命。
为了平复我内心的不平衡,下午,我们去了本地最大的一个饭店,吃到人都有些站不起来了,内心才算舒坦。席间,我又跟秦一恒筹议了一下这个宅子的事情,问他阿谁老板会不会是被人杀的,以是阴魂不散,一向滞留在宅子里。他却持反对定见,说着,从包里取出了昨晚的那根筷子摆在桌子上,我一看,筷子竟然已经成两截了。他解释道,上午的时候他已经出去做过尝试了,这老板死得确切蹊跷,虽说这被人殛毙也是有冤情的,可凡是如许非命的冤魂是不成能这么明智的,并且,现在他已经有了一个大抵的猜想,不过,还需求我们去考证一下。
再醒来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了,饭都没来得及吃,秦一恒就先带我去了一趟熟食店,买了很多鸡翅猪头肉之类的东西,却不带走,只是叫老板摆在柜台上便能够。我就挺迷惑,这他妈的不是有钱烧的嘛,问起来他却答复得理直气壮,奉告我昨晚忽悠了那些小鬼一宿,指不定就有哪个挟恨在心的在后边跟着我,等着打击抨击,这么做也是有备无患,归正也用不了几个钱。他说的还很有事理,只是我看着那些熟食真是感觉有些可惜,倒不是我心疼钱,只是因为饿了,眼看着食品吃不到,内心有些不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