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沙滩乞儿[第3页/共4页]
林暮抓到了一只光滑柔嫩的触手,那只触手仿佛比他的胳膊还粗,死死卷住他的双腿。他早已将木桶丢在水中,俯身用两手齐齐与那只触手较力,但那触手不但没有松开,反而变本加厉地翻卷而上,倏然跃出水面,如藤萝盘树缠绕在他的身上。小女孩正奔到林暮面前,伸手想要拉他一把,却冷不防地被另一只触手卷住身材转动不得,紧接着第三只第四只触手也从水中弹出,将两人身材齐齐一卷,便将他们紧紧地束缚在一起。
林暮微张着嘴,不由愣在原地。莫非他不是来赶海的吗?为甚么要把那些虾蟹全都倒掉?林暮一时如何都想不明白。那孩子则是看都没再看他,往中间又走开了几步,仍像之前一样,俯下清癯纤细的身子捡贝捉虾。他那身广大的灰色上衣遍及无数的小洞,暴露着一小块一小块的白嫩肌肤,颀长的臂弯处乃至破开一个大洞,现出刚才打斗时被划伤的一道鲜红血痕。
并且这张脸,林暮见过!她就是在公园里给巧克力吃、厥后被老爷爷一起带走的小女孩!只不过现在的她已完整不是当初那般荏弱的模样。
他正捉得兴高采烈,十几米外的岸边倒是一阵哄乱。他把一只都雅的贝壳扔进小木桶里,直起腰擦了擦将近流进眼睛的汗水,眯起眼睛往远处看,发明岸边两个小孩正扭打在一起。他的眼神非常好,能清楚地辨认出此中一个孩子是跟何叶队里的男孩,他叫赵海,而另一个孩子也不过七八岁年纪,身形纤细肥胖,身上的衣服破褴褛烂还打着几个补丁,竟像是一个小乞儿。
背景吃山,靠海吃海。相对于出海捕鱼较高的伤害性,赶海是一个比较安然的餬口手腕,只要手疾眼快,只要刻苦刻苦,掌控好潮起潮落的时候,每天都会有不菲的收成。这片海疆的海产品极大丰富,哪怕是一个七八岁的孩子,赶海两三个小时也能收成半桶的螃蟹牡蛎,再不济的人背靠大海也不至于生生饿死,这里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天然牧场。
林暮望着那小孩的身影,有些难为情地挠了挠头。固然不明白对方为何抛弃那些海货,但就算是个傻子也看得出来,人家底子没有涓滴跟本身靠近的意义。不过很快,他就忘记了这个小小的不镇静,纵情沉浸在捉虾捕鱼的兴趣当中。他并没再往海水深处走,只在离海岸十数米处盘桓,只不过他玩得实在欢畅忘了时候,没有发觉到岸边的人们已经走了个七七八八,宣称要对他卖力的何叶小女人则早早扶了伤员赵海归去措置伤口,不谨慎把他一小我扔在了这里。
这个单独赶海被人欺负的小乞儿,跟男孩子满沙岸翻滚打斗、把对方打得哇哇大哭的小乞儿,他竟然不是男孩,而是一个秀美敬爱的女孩子!
何叶微微撅起嘴巴,一把扯下帽子又戴在林暮头上,有些活力地说道:“我的皮肤很抗晒的,你如何能比?一看你就是很少来海边,太阳一晒,海风一吹,脸就会很痛。你是我带来的,我得对你卖力!”
何叶迎着阳光眯起眼睛,晃了晃本身的左手:“我另有,你看,我们一人一只!”说着她走近两步,不容分辩就把那只手套拍到林暮的手里,然后重新上摘下那顶陈旧的遮阳帽,像姐姐关照弟弟一样给林暮戴在头上:“这个也给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