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幼女许婚[第3页/共4页]
想到这一节,巫山月灵机一动,从金珞华臂弯里挣出来,跑到由几块木板拼成的小床边上,从床底摸出一个蜡烛头,扑灭了,谨慎翼翼地把它放在正对庙门的海神像前。海神徐福长得很富态,面带着千年稳定的驯良浅笑。神像前摆着两个木板做的粗糙牌位,上面别离刻着“母亲巫梦灵”和“父亲徐闻钟”字样,这是小女人一早就刻了供奉好的。
然后她跑过来抓住金珞华的手,一板一眼地说道:“我们要在这里起个誓,今后谁都不能忏悔。”
相对于世家大族昌大而庞大的订婚典礼,海神庙内的这场商定寒酸得如同儿戏,不过这有甚么要紧?两个当事人各怀诚意俱都心对劲足就够了。金珞华还不想把这件事情奉告林府高低,毕竟女孩身份特别,她唯恐晓得的人多了会生出很多事端,说到底小暮是配不上人家的,真能把这个儿媳妇紧紧攥在手里时再广而告之也不迟。至于林凤山会不会同意这场婚事,他又有甚么反对的来由?除了飘零孤苦,边幅、资质、家世、涵养,哪一点不尽人意?何况,他还会真正体贴林暮这个废柴儿子吗?
小女人平时必然不敢以灵宝示人,此次为了救林暮才不谨慎透暴露来。换了别人必然会打灵宝的主张,但是金珞华不会,她打的是小女人本人的主张。
海神并不是盘古、女娲那种上古神祗,而是两千多年前现世的一名强大修行人,名叫徐福。此人曾一度威震南北海疆,凭一人之力驱退威胁海岸渔民的亿万陆地星兽,时至本日,本地百里以内都少有星兽勇于出没,他平生数次出海摸索外洋岛屿,并庇护国人向外洋移民,只是终究不知所踪,人们纷繁传言他已升出神界,尊其为陆地渔民的庇护神,是为海神。他是古往今来大周帝国最顶尖的修行人之一,也是琅琊徐氏家属的初创人,只是修行界纷传其真正传承在外洋琉球,也不知是真是假。
巫山月哈腰跪在神像和灵牌前面,非常慎重地磕了三个响头,用脆生生的声音说道:“爹爹,妈妈,另有海神老祖宗在上,明天月儿要跟淮清侯五少爷林暮订下婚事,你们必然要祝贺月儿,保佑月儿。林暮他不在这里,我不晓得你们喜不喜好他,嗯,我也不晓得本身喜不喜好他,但是我,我……怀了他的孩子,我不能让孩子没有父亲,以是我只能嫁给他,……妈妈说不要做妾,我不是做妾,是正室,我们,必然会好幸亏一起的,请你们放心。”
让金珞华非常头疼的是,这个倔强的小女孩死活不肯跟她回家,对峙要持续住在海神庙里。金珞华拗不过她,不过第二天一早就请了几个工匠对海神庙停止了经心补葺,重新加固了屋顶,换上了健壮的门窗,又给她定做了一张真正的床,添置了几件新衣服,但是再送去别的财物,她却又死活都不肯接管了。她感觉受人帮忙总该有个限度,不想过于依靠别人,哪怕是亲人也一样。
“巫山月。”
小女人紧紧绷着嘴唇,尽力不让眼泪流下来,冷静地点了点头。她感觉面前的女人真的很和顺,像妈妈一样。
因而林暮的小未婚妻仍然住在海神庙里持续着本来的糊口轨迹,林暮本人却浑浑噩噩对婚约一无所知。不是统统孩子都像巫山月小朋友那样早熟,金珞华感觉儿子太小不懂婚姻是如何回事,晓得了反而扰乱心境,筹算过几年再对他说,不过女孩回赠的贝壳项链她还是给了儿子,也奉告了他这是巫山月送的礼品。林暮高欢畅兴地挂在了脖子上,仿佛受了别人天大的恩德普通,更多地恳求妈妈去帮忙阿谁不幸的流浪儿。(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