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麓谷镇[第1页/共2页]
“轰!”
林瀚翘着腿,坐在古堡大厅的一张亚麻色沙发椅上。在他的面前有一个空的罐头盒子,罐头盒内里插着一支金属勺,本来罐头内里盛的是青豆和玉米,不过现在内里已经空了。
在这个年代,罐头和枪支弹药一样,都是硬通货。
“砰!”
西蒙心领神会,向“城墙”上某个位置挥了挥手,“城门”缓缓翻开,那辆“野牛”砰地关上车门,向城门缓缓驶入,“野牛”以后的一辆车敏捷顶上来。
不过,与其说是查抄,不如说是蓄意粉碎。
枪手们的领头者的是一名三十多岁的身材高壮的男人,他有着一头标致的卷曲的金发,身材高大、强健、威猛,他就仿佛是一门装填结束正蓄势待发的大炮。
没有别的,因为麓谷镇有三面是五十多米高的天然绝壁樊篱,连最工致的猴子都难以超越,只要正面有一条盘曲的公路蜿蜒向下,通向外界。
第二声轰响传过来,考证了林瀚之前判定。
恰是因为如此,麓谷镇的地价飞涨,食品和饮水的代价压着人喘不过气来。
苏珊还给了他一张《末日报》,就是之前在亚特兰蒂斯城出版的那份印质极差的那种――并且也是一个礼拜之前收回的。
这把手枪就和它的仆人一样锋芒毕露、杀机腾腾!
林瀚听到一个声音划破夜空刺耳耳膜,那是苏珊的声音,林瀚还向来没有听过苏珊收回过这类声音!
那人话还没有说完,就又狠恶地咳嗽起来。
即便如此,这座小镇的经济已经不堪重负,频频堕入崩溃的边沿。
不过,伴跟着那两声庞大的轰鸣声,林瀚听到远处传来近似海潮的声音。
亚特兰蒂斯城被行尸占据,但是《末日报》并没有是以沦亡,它趁着行尸入城之前,转移到了麓谷镇,到现在还在固执地保存着。
此时,一辆玄色涂装的四轮驱动越野车在盘曲不平的进镇门路上颠簸。
从舆图上看,间隔赫克缇斯庄园比来的城镇是麓谷镇,它是一座靠近鹿鸣山的小市镇――固然它的范围远远较普通的市镇要小很多,仅仅是方才达到市镇的级别。也恰是因为如此,这座市镇在舆图上只显现为一个不起眼的小点。
固然这座小镇的位置相称偏僻,交通根本设施也是超等的烂,但是它现在倒是非常的“繁华”。
不过,林瀚却有别的的筹算。
林瀚站起来,分开温馨的沙发,走到窗户中间,他撑开窗户前面厚重的羊毛毡毯,目光透过封闭窗户的厚木板之间的裂缝,望向内里的血柳树林。
“西蒙!”最后,阿谁皮肤有些黑的男人把近似女人胸衣或者内裤的一块粉红色的带蕾丝花边的布扔进后备箱里,向领头人做了一个安然的手势。
这张舆图是头一天早晨,林瀚和苏珊漫步时苏珊给他的。这张舆图很及时,它帮忙林瀚及时地体味了四周的地理地形。
除了这三个地点,另有一个都会被划上夺目标红色――伊甸城。
斯坦森面庞冷峻,刚硬的络腮胡子根根竖起,仿佛一头正在发怒的豪猪那伸开的背刺。
这是一个看起来不太好惹的家伙!固然如此,他还是筹算老诚恳实的上交进城“用度”,因为现在的麓谷镇已模糊然成为了一座半军事化的要塞。它如同一只怪兽一样,任何勇于挑衅它的敌手都会被它吞进肚子,连渣子都不剩下。
麓谷镇有一座近似于要塞的“城门”,此时,城门紧闭,有八个乃至十个枪手从各个角度,围拢住车队最前面的那辆“野牛”牌越野车。
大瘦子肥克膝盖上的玄色陈迹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