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地铁女郎[第2页/共2页]
刘大圣从上面选了一首“胜者为王”,悄悄的聆听起来。他很喜好这首歌,一样,对这首歌的演唱者‘紫萱儿’印象也非常不错。
常常坐地铁的话,你能碰到形形色色的人,劫匪,杀手,通缉犯,精力病患者等等等!
刘大圣现在一米七八的个子,带墨镜的这位美女,起码有一米八零,比他还要高一些,年纪,仿佛也不是很大。
“好听吗?”
刘大圣坐在那边,身子没有动,手也没有动,就那么悄悄的听着,听着对方的清唱,那声音让他感受就像是有一股清泉,在他五脏六腑里缓缓的活动着,人也变的很安好。
“姐姐,你可别开打趣哦,阿谁啥,我的胆量很小的!”刘大圣抓了抓脑袋,干笑了两声。
“刘大圣!”
“本来是这首歌呀,写的确切不错,很好听!”女郎的嘴角微微往上翘了翘,暴露一丝笑容,接过刘大圣手中的耳麦,放到耳边,渐渐闭上眼睛,伴跟着内里的音乐,轻哼了起来,声音清澈,没有任何杂质,跟原唱比拟,涓滴不减色!
从他地点的都会,乘坐这条地铁线,前去‘1号船埠’,需求两个半小时,时候并不短!
“好听!”刘大圣用力点了点头,说:“你比紫萱儿唱的还要好听!”这句话绝对不是阿谀,紫萱儿没有她这类程度!
地铁上,人不是很多。有钱的人,不屑坐地铁,现在还在坐地铁的人,只要两种,第一,贫民,只要真穷的人,才会坐地铁出行。第二种,特别人,在地铁上固然有机器保镳,可只能起到最起码的威慑感化,对妙手来讲,只是个安排。
直到厥后邓铃儿跟他剖明干系今后,内心那种芳华期的骚动,才平复下去!
喀拉!
刘大圣穿戴浅显,属于不入人眼的那种,进到地铁今后,找了一个空档的位子,坐了下去。
刘大圣手里这款随身魔音Pi3,是他本身从二手货色市场淘到的,花掉了他二十五个信誉点呢,属于早已经被魔音淘汰掉的老产品,但是对刘大圣来讲,还是一件不错的东西,让他常常坐地铁的时候,能够听听音乐!
也不晓得过了多久,黑衣女郎转过甚来,浅笑着望着听傻了的刘大圣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