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九章 绯垩因的诸神之章[第1页/共2页]
任何一个天下都有偶像,只不过有的天下崇拜表面光鲜实则藏污纳垢的文娱圈子,有的天下崇拜真正的强者。蒙特奇便属于后者。
他不是正儿八经的邪术师,而是猩红之塔的冒险者,七七八八的事情很多,不成能满身心投入邪术当中,这么说也是实话。并且他一贯只在乎好处,不在乎浮名,看出加百列的谨慎思,也不肯打击他。
加百列到底还年青,没多少城府,很快便憋不住了,抬高声音道:“好吧,邪术师大人,虔诚的加百列情愿满足你的猎奇心,只要你包管不泄漏动静。”
加百列道:“我替光亮王大人买几种邪术质料。”
他是励志要登上第十层的男人。
“如果有人敢招惹你,就来找我,虔诚的加百列必然会打的他满地找牙。”
卫良耸耸肩,本就是随口一问,跟他也没大多干系,不肯说就算了。
卫良点头。
“光亮王也在法马古斯?”
卫良浅笑道:“我三天打渔两天晒网的,不提也罢。”
他不是孤陋寡闻的农夫,岂会不晓得诸神之章的大名。传说创世神联络七位至高神缔造了崇高永久之书,谱写统统法则,掌管统统次序,在悠远的诸神傍晚纪元中,众神纷繁陨落,崇高永久之书也支离破裂,唯有第七章保存下来,这硕果仅存的一章被后代尊为诸神之章,具有不成思议之威能。
但和亡灵君主比起来,冰老迈连蝼蚁都算不上,说他班门弄斧都是汲引。
他强大且充满传奇色采的平生在蒙特奇大陆广为传播,不但人族家喻户晓,外族一样口口相传,哪怕历经九万年事月的浸礼,亡灵君主的威名还是未曾衰减。除却“亡灵君主”这个称呼以外,绯因另有诸多称呼,比如“方士前驱”和“屠神之人”。方士亘古就有,却在他手中发扬光大,开启了术法期间,固然厥后被邪术所打消,但先人对那段光辉光阴评价颇高。至于为何叫屠神之人,因为出错天使一族最强大的便是六翼大天使,恶魔一族最强大是星斗守望者,这两种生灵比巨龙还要强大的多,有永久的寿命和毁天灭地的伟力,被世人尊称为神明,却近乎被他赶尽扑灭。
诸神之章!
卫良见地过呼唤术的刁悍,比如说冰老迈。当初他身怀法器,火蝉翅大成,又有恶魔之力与红蓝双buff加持,本觉得会横扫第三层,却被冰老迈击退,呼唤术之威可见一斑。
卫良问:“他如何会来法马古斯?”
卫良沉吟半晌,有了印象。到底在蒙特奇待了两年,对大陆的汗青略有体味,在古籍中见过这个名字。
加百列获得光亮王赏识,职位高贵,有此姿势在所不免。卫良并不在乎。
必然要把诸神之章搞到手。人无外财不富,马无夜草不肥,凡是猩红之塔的大人物,没有一个是本本分分在猩红商城强化才气的,多数在异界有惊天奇遇,若循规蹈矩,迟早会被更强的冒险者淘汰。
卫良问:“你如何会提到他?”
以上便是诸神之章的由来,可传说毕竟是传说,是真是假,因年代太太长远已经无从考据。但有一点是真的――诸神之章成绩了亡灵君主。假定绯因没有获得诸神之章,他仅是个平淡无奇的小方士,别说窜改人类汗青,恐怕连本身的运气都窜改不了。
加百列悄悄替他可惜,可惜了这么一个好苗子。不过话说返来,邪术转化率是一回事,冥想又是一回事,转化率高的不见得修炼速率就快。
卫良从不放过任何一个变强的机遇。人生就像一场冗长的马拉松,前面跟着无穷无尽的追兵,稍有懒惰,便会被涌来的人潮活活踩死。想要活下来,想要被人瞻仰,想要收成光荣与庄严,唯有不竭变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