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集英殿风波 下 2[第3页/共5页]
《熙宁年间诸事纪事本末》卷第十二:
“不由官府主持其事?”赵顼听到这匪夷所思的建议,几近觉得石越疯掉了。
这一天风雪交集,恰是熙宁三年的十仲春,一年最冷的日子。一个浓眉大眼的年青人,蓑衣斗笠之下身着红色长袍,腰佩一柄大理弯刀,骑着一匹白马,正缓缓在这条水泥道上行走。
本来北宋时有人想出一个别例,处理边防军的粮草题目,就是让天下的贩子本身买粮食运到边疆,边防军的主管给他们开张收据,把粮草和运费的代价写在*上。贩子们再拿着*去盐场,盐场就卖给他们阿谁钱数的盐。如此贩子们无益可图,朝廷不消劳师动众,搞得百姓怨声载道,而边疆粮草自足。这个别例贩子是反对的,因为贩子要是以花掉很多的精力和时候,不如直接用钱买盐好,以是在贩子的影响下,这个别例并没有对峙多久,偶然实施偶然拔除。
“处所官府没有政绩的压力,由坐庄放债的借主变成了监督者,能够在钱庄和苍出产生胶葛时从中裁断,百姓也不至于上告无门。何况纵有奸邪之事,百姓亦当归咎于贩子,不会归咎于朝廷。可谓恩归于朝廷,利亦朝廷得享,而怨则归于贩子……”
“又能够依新法循例,以数十提举分行天下,监督诸钱庄不得进步利钱,专门措置钱庄与百姓之间的胶葛。为防诸提举从中侵害百姓,可仿汉武帝时刺史七条问事之例,由朝廷制定《提举青苗法》,提举司只能够依法问事,若所问超出权柄所管,或者借机侵削乡里,处所官竟可当场锁拿,报朝廷以闻……”
熙宁三年冬十月,同进士落第、白水潭山长石越入对,言青苗法利弊与改进之议,上善之。退而作《青苗法改进条例及请行农夫互济合作社札子》,上读之嘉叹很久,谓之“天下奇材”。下中书,有诏宰相、枢密院、三司使、翰林学士、御史议行。时安石为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冯京为参知政事,议事旬日,众议纷繁而不能决。安礼、安国力劝安石许之,曰“此亦变法,朝廷无益而有害,又可杜旧党之口”如此,安石久不能决,盖自谓此法于彼所立之法很有更张,而心实善之。曾布又劝其行之,吕惠卿时守丧,书至,力劝安石沮之。
“古者所谓兼听则明,偏听则暗。只要皇上广开言路,何忧不能明察秋毫之微,万里之远?”
“石卿,上回在集英殿议青苗法,你说朝中大臣都是瞽者摸象,究竟是测度之辞,还是实有其事?”赵顼对石越说话,老是显得很平和,能够这也是一种缘份。
从这里前去未几远,便是闻名天下的白水潭学院了。在应天府书院读书的时候,传闻这条大道人来人往,非常热烈,同窗们提及此处,无不眉飞色舞,悠色神驰。本身十六岁分开故乡洪州,到游历天下,二十岁到了应天府,就在应天府书院读了整整六年书,考上举人后,运气就开端变坏,或者就是考不上,如客岁,则干脆就是大病一场,连赴京的机遇都没有。固然一身技艺,却终不甘心去考武举,本朝名将狄青,还不是因为少了一个进士出身而倍受轻视?此时离下一次省试还早,恰好到白水潭来长长学问吧。只是京师物价太贵,但愿白水潭这个处所可不要像开封城里一样贵才好,不然本身毕竟是住不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