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我们的相遇[第3页/共3页]
收到登科告诉书时,我对本身的高考成绩并不是很对劲,社会学专业,我不喜好。是以,进入z大的第一天我就发誓要争夺转专业的机遇。为了让本身能学得更多的专业知识,我开端了每天猖獗的泡图书馆,就是在阿谁时候我熟谙了周毅,一个一样很喜好泡图书馆的男生。
“等等......”感谢。白衬衣男生停下脚步,转过身来,双手插进裤兜,双眼涣散且不屑,瞥了一眼桌上的手机,丢了句:“渣滓手机,用着很伤害。”
时隔多年,阿谁阴雨天的图书馆,我与他的相遇,那双苗条的双手,阿谁耳钉,那纤长却不羁的身形,都让我难以健忘。常常碰到穿戴白衬衣的男生,我都会立足打量,并在心底与图书馆男生做比较,最后得出结论,不管哪个男生都穿不出他的味道,他很好的解释了正式松散的白衬衣还能够获得重生,像夜店的疯颠的披头士与叱咤风云的带领者,那样完整不搭边却又一样有魅力。
“耶耶,太好了。”李叶和刘娜听后,尖叫着呼应,我无法的点头,如果真是喝醉,三小我我要如何照顾的过来,今晚必定又是一个不眠之夜。
每天早上在图书馆门口列队等开门、列队领书卡、列队还书,乃至列队抢桌子,这个高高瘦瘦,很喜好穿白衬衣的男生老是呈现在我的视野。他不喜好说话,头发朋克却不肮脏,喜好靠窗的角落,喜好看外文书和名流自传。看书的时候喜好一手抵着额头,另一手缓慢的转笔,颀长的铅笔在他矫捷的指尖像翩翩飞舞的竹蜻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