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前任是渣[第1页/共3页]
名茶,茗茶,可茜内心一动,李……叔叔很喜好喝茶,此次暑假归去,她能够给他带一些这边的茶叶。想到“归去”这个词,可茜俄然非常驰念妈妈。
前面的人毫无反应,越走越远……
眼尖的他在大老远看到这里有个倩影:乌黑长发,红色衬衫,身材纤细小巧……他毫不踌躇就直奔过来,近看之下,公然是个大美女。
这个有掌控,可茜伸出素白的手,方才触摸到写着这句谜面的浅紫色纸签――
女仆人歪着头说:“玩过的同窗就不要玩了哈,给其他小鲜肉们一些机遇。”
白衣乌发的女子,面庞虽被蒸气遮绕,朦昏黄胧的看不清楚,可,一伸素手执起壶,一翻腕倒茶入杯,无不透着淡雅隽美,每个行动皆可入画。
从茶罐里取出一些茶叶放进茶碗中,加沸水不加盖。
不管是出自男人的征服谷欠、杰出的自我感受,还是对美女的赏识,庄钟书每天给张可茜发q|q动静和短信――晨安加告白、晚安加告白,每逢节假日,各种求约。固然可茜回绝了几次后,再没理睬他。庄钟书也是固执,胶葛了她近半年多。
说者偶然,听者成心。庄钟书把这句话深深地印在内心,好一段时候没去祸害班里的小女人了――因为他感觉她们都没他媳妇都雅。他长大了但是要去娶杨八妹的。
当时的可茜寡言少语,每天独来独往。即便有些人贪慕她的颜,但要么被她的面无神采冷退了,要么被她的上一些关于不好的传闻吓退了,没人和她搭讪。
男仆人接道:“对,另有哪些大一的新做事没玩过,来来来,举手报名。”
嗯,几天没有给她打电话了,今晚归去和妈妈视频通话吧。
“我!”“这里这里!”“这!”……
可茜在事情职员惊奇的目光中,一个一个地报出了精确的答案,为小组赚取了十二分。
如果说重生以来,要她列出个最不想理睬的人之表,庄钟书必然榜上驰名。
成果,竟然……
……
庄妈妈看自家儿子那副痴样,打趣他:“长大了娶她做媳妇呗。”
可茜不想再和庄钟书有来往。
n市是天下驰名的产茶宝地,亚热带季民风候暖和潮湿,地形以低山丘陵为主,坡地多,得天独厚的天然前提让茶文明在在n市衍生,并从千年前连绵至今。
不心动归不心动,可若不是他背着她和别的女生密切用饭,叛变了他总口口声声挂在嘴边的所谓的“豪情”,她也不会不给他解释的机遇,判定地甩了他。
可茜走近了,一张一张地看畴昔。
还好,不是其他活动类的项目。
现在,她不想抨击,也不想招惹,更不想破钞一分一秒来想及他。
说实在的,张可茜当时感觉所谓的“爱情”,并没有带来甚么特别夸姣的感受,乃至有点烦。开初她是没甚么感受的,就像有的人不喜好吃辣,有的人不喜好吃甜食一样,她对谈爱情这件事也是没多大感受,更谈不上热中。
庄钟书晓得本身长得不差,身高不错,再略微弄个合适的发型、重视一下穿戴,妥妥的一枚帅哥。可不是嘛,有些学妹还叫他“男神”呢。
阿谁大嗓门的妹子本身请缨当队长。小组里的人按挨次简朴作了自我先容后,队长妹子开端大刀阔斧地分任务。
其他项目在如火如荼地停止,可茜兴趣缺缺。她目不斜视地颠末他们,回到了在茶座区的小组“大本营”。
庄钟书捏着浅紫色的纸签,内心一阵挫败。
待茶叶缓缓伸展,浅浅蒸汽袅袅上升,可茜执起茶盖碗的盖子轻刮浮在上层的茶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