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闯进野狼群[第1页/共3页]
我如临大敌,将食指放在嘴巴上嘘了一声,表示她不要说话。
茂源叔年纪大了,红霞又是独生女,我不帮她,就没人帮了。
最大的一条狼,鼻子是白的,身材非常高大,仿佛一只牛犊子。
眨眼的时候,大火熊熊而起,向着四周伸展。
没到跟前,嘴巴就伸开了,白森森的牙齿特别慎人。血红的舌头也收回一股难闻的气味。
手绢划过长空,飞出去五十多米,啪嗒掉在了狼群的正中间。
想要闯畴昔,只要将狼群轰开。可王八蛋才有那胆量呢。
四周树上的枯枝烂叶纷繁掉落,地动山摇。
拉着红霞走出村庄的时候,是早上八点。太阳升起了一竿子高。
人在极度惶恐,极度惊骇的时候,常常就不再惊骇,转而升起的是气愤。
一起上,红霞的面庞都很红,说道:“这是俺承诺你的第三个前提,此次进城,咱就一起去找娘舅,帮你弄存款。”
想要从仙台山返回县城,起码四十多里,都是山路。
二毛娘被问得哑口无言无话可说,只好拍拍屁股走了。
要不然驱逐你的,能够是无情的巴掌。
第一个感受,是一下子按住红霞的小脑袋,将女孩按在了山坡上。
我抬手一指,红霞顺动手指的方向看去,女孩子的嘴巴里立即收回一声惊叫:“啊!狼啊!”
那家伙精得很,因为个子高,以是视野好。
就在狼王嘴巴间隔我的肚子只要不到半尺的时候,手里的粪叉也刺向了它。
红霞问:“初九哥,咋办?”
红霞说:“现在,俺都筹办好了。”
“别怕,别怕!我在呢!”
洋火一划,冒出一团火星,将手绢点着了。
现在,脑筋里跟发动机一样快速飞转,考虑着如何逃脱。
我感到红霞颤抖起来,女孩子的心跳停止了,血液的活动也停止了,神采煞白。
明白菜的产量高,没有甚么技术含量,年底便能够挣到人生的第一笔钱。
走出村庄,踏上山道,两边到处是郁郁葱葱的农户。
没有明白如何回事,白鼻子狼王四蹄腾空,飞身而起。半空中划过一条流线。
狼王的鼻子一纵,收回一声沉闷的吼怒:“呜呜……呜,嗷呜――!”
山里人很少出山,山外的人也很少出去,山里几近没有路,就是一条被人踩踏出来的畸形山道。
只一跃,它就轻巧地跃过火团,比如一条魅影,直奔山坡仰攻上来。
然后,我将绑了手绢的树枝搭在弹弓上,当作利箭那样嗖地射了畴昔。
心机一阵冲动,恨不得立即抱上红霞,再亲一口……可还是忍住了。
俗话说,马怕鞭子牛怕刀,狗怕砖头狼怕烧。也就是说,狼的天敌应当是火。
立即将地上的干草点着了,风助火势,火借风威,噼噼啪啪开端燃烧。
这一声嚎叫震慑山岗,惊天动地,全部仙台山颤抖了三下。
二十多双钢锥一样的目光同时向着山坡上盯过来,盯得我不寒而栗。
面前的山坡下,公然有一大群狼,那是仙台山独占的狼种……浑身发黄,长长的黄毛,牙齿狰狞,一个个都是血盆大口。将前面的山路堵死了。
眼睛仿佛灯笼,耳朵比如葵扇,牙齿仿佛一根根锋利的锥子,嘴巴伸开,跟簸箕差未几。非常的威武。
这一下可把狼群吓坏了,一个个吱吱乱叫,慌不择路,落荒而逃。
正在仓促忙忙赶路的时候,俄然,一股莫名的味道钻进了鼻孔。
粪叉是山民最应手的东西,这东西的感化就是锄粪,撒粪,前面有四根齿牙,每一根齿牙差未几半尺长,又尖又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