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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家庄园》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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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清河镇[第2页/共2页]

“正宗山林狼犬下的小狗崽,便宜大措置啦!十块钱一只,走过路过不要错过,独此一家别无分店。”

几个村庄用到这条路的处所很多,数次向上面要求拨款,但求了好几年也不见动静,传闻几个村的村民等不急了,打算凑钱把路拓宽一米,可惜计算下来算上人力,用度要好几百万,几个村庄分摊下来,每家也要几千块钱,这对半数家庭来讲几近是一年的支出,让他们出钱修路,难!

老猎户瞥见李煜仿佛对狗有兴趣,眼睛顿时一亮,又细心看了看他的穿着,当即说道,“这是我们家猎狗产下的最正宗的种类,可惜母狗这两天死了,我没时候养以是才拿来卖,不然五十块钱一只我都不卖,这狗如果喂大了,你进山打猎只要不碰到熊瞎子和野猪,在林子里绝对安然无事。”

明天偶合是十五,是赶场的日子,也就是常说的集市,村民们带着自家的山货特产来卖,或者来买一些本身需求的糊口用品,非常热烈。

银鱼又称冰鱼,玻璃鱼,体长略圆,细嫩透明,光彩如银,肉质细嫩,李煜吃过一次就再也忘不了这类甘旨,渔民因为早上要收网普通来的晚,恰好被李煜碰上了,十来条银鱼被他全买了。

谢了老猎户的美意,李煜提着装狗崽的竹筐就走了,背后还听到有人说他傻,李煜也不在乎。

李煜听得猎奇,挤出来后瞥见三只狗崽子缩成一团,瑟瑟颤栗,挤在一个铺着破棉絮的竹筐里。这几只狗能够出世没几天,眼睛还闭着,只要拳头大小,鼻子用力的嗅着四周的气味,嘴里收回呜呜的叫声。

李煜自从跟着父母去县城读书后,已经很多年没见过赶集了,小时候和爷爷去过一次伏牛村的赶集,瞥见一只牛犊般大的羊欣喜的不得了,到现在另有印象,也不晓得那羊是甚么种类,能长那么大。

这几只狗崽子还小,还是灰色的绒毛,色彩还没清楚,不过一点都不循分,在棉絮上蹭来蹭去,看着挺有生机。

老猎人丁中所谓的狼犬,是狼狗的一种,大部分人风俗叫狼狗,不过比土狗和普通的狼狗凶悍的多,是山里有经历的老猎人颠末几代培养出来的,身上流着猎狗的血液,速率快,进犯力强,嗅觉灵敏,不但看家护院是一把妙手,在山林里就是遇见狼也不惧。

清河镇是长江支流上的一个小镇,范围不大,一万来人丁,阵势陡峭,依山傍水,也算可贵的风景娟秀的处所。

不过清风镇西边有一条净水河,净水河没有起点,一向延长到茫茫群山里,小河村就在净水河上游,能够坐船达到。

李煜最喜好的狗是中华故乡犬,也就是土狗,南边叫草狗,北方叫柴狗,实在土狗才是最靠近狼的狗类,在中国颠末数千上万年的天然野生遴选,糊口适应才气极其变态,虔诚度高,纯种的中华故乡犬战役力比藏獒只强不弱,只是种类庞大。现在人们都喜好豢养外来狗,中华故乡犬的数量剧减,在李煜看来那些狗又笨又蠢,长的还丢脸,中华故乡犬汗青长远,千古一帝秦始皇即位的时候牵的就是土狗。

不过这类狗如果没有母狗养,是很难赡养的,特别是这类刚出世没几天的狗崽子。

“这狗出世几天了?看着不错。”李煜往前凑了凑,蹲在地上摸了摸狗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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