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登基的世子[第3页/共3页]
“行,不过你这盘要不吃了,我就端去了啊。”
荀熠风与诸位弟子退至豁口,将空位留给栾诸带着残兵重新整队。这支军队设备非常差,只要栾诸满身带甲,其他人多数穿藤甲,挂个护心镜的都是将官;兵器褴褛不堪,刀剑属于豪侈品,多数人手里都是棍棒。
“妖族箭上有毒,诸位师弟师妹谨慎。”姚烛说着拔出长剑,立在荀熠风身边防备。
“他们还要打归去,你说,会不会全军淹没啊?”
几声怪叫传来,七八个身穿皮甲的狐族小兵扶着头盔冲到栾诸的军阵前,大惊失容回身就跑,又跟后边的队友撞个满怀。
“就是这个!”乐怀雅从百宝袋里倒出那枚围棋形状的银块,“差点砸到我脸上!你胆量挺大啊!”
弥瞿被部下庇护在当中,栾诸一眼瞥见,踹开中间一条狐狸,将长词讼挺地掷畴昔;同时化为一条深红色的三尾狐奔向弥瞿。长刀刺穿了弥瞿身侧卫兵的胸口,三尾赤狐顺势拔出刀柄连斩二人;弥瞿抽出长剑架住栾诸的刀,今后跃开好几丈。
郑寻庸放手,因为他站起家的刹时看清了老板胳膊上五个碗里的东西,别离是:清炒蚂蟥,八角瓢虫,红烧蛴螬,酱香蛆虫与蒜香甲由腿。老板实在是个有艺术寻求的妖,小破店连墙都没有,菜单倒是写得高深,比如他面前的这份焖烧菜青虫对应的称呼是“豆蔻蝶香”,本觉得表示能让人吃了以后想起豆蔻韶华的胡蝶,成果上来还真是豆蔻韶华的胡蝶幼虫。
换上偷来的妖族皮裙皮裤,藏好宝剑收起仙气,郑寻庸上路了。穿过哨岗外的丛林,路过两个村庄,因为御剑太惹眼,他于第三日步行达到这处集市,想着可贵外出公干,恰好师父又给了点钱,不如体验一把妖族糊口,便找了一个看着是用饭地的棚子坐了下来。老板一听他不肯喝自家贵得要死的酒,便冷言冷语起来。
“爱吃不吃!如何?嫌我这菜青虫分量少?上别处吃去啊!个穷酸相,连碗酒都喝不起……”
弥瞿抬起毛茸茸的脑袋,瞥见那一张素净飞扬的脸,吓得直今后缩:“你你你,你不是……你不是王女!你——”
“哐当!”一个碟子砸在郑寻庸面前。他刚瞥见碗里的东西就抓着老板死不放手:“老板!你这菜——”
令芃继位后,闵水东岸的军队叛变,往西攻占下三城,规复了闵水狐族昔日的地盘。随后狐王亲征,一到东岸动乱便停歇下来。随后与蒲涧羽族报歉,表示闵水狐族还是称臣。至于攻陷的闵水东岸的地盘,半个字也没说。
“老八你小点声!别给人闻声了!”
“诶诶诶诶算了算了……”
栾诸抓着刀柄,俯视着这头下跪的狐狸,真想直接补上一刀:“捆起来!”
荀熠风伸手拦住刚要上前的姚烛,炎寰出鞘,金红的光芒破空划出弧线,他们火线的枯草地上火花爆裂开来,大火燃成火墙,封住了弥瞿的来路。
“我投降——”
“怕甚么!比来上边忙着对于东边的事,这不连我们这官兵都少了很多。我说如何了?我还就说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