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自动提款机?不,是存钱罐![第2页/共2页]
可不劳而获本身就是一件非常爽的事。
他料定沙和尚功利心极重。
【叮,恭喜宿主窜改西游因果。】
“劝说?”
当时再入佛门,必当遭到重用!
就算是沙和尚本身,他也不肯再接受七日万箭穿心之苦。
本来唐僧就是孙圣认定的主动提款机。
不过,最关头的一点却并不在此。
“那俺老孙今后岂不是就能通过吸食别人的修为来晋升本身了?!”
“恐怕就算佛门不对于你,天庭也不会听任不管。”
沙和尚但是西游四人组中的一员。
与其让观音脱手,倒不如由孙圣来送他这份情面。
“如果有一天你被观音送到俺老孙面前来,俺就宰了你!”
是以这噬血魔棍便是蚊道人的嘴巴所化。
“一个能够吸食准圣修为和极品天赋灵宝的神通和宝贝。”
【嘉奖:噬血魔棍(极品天赋灵宝)】
孙圣略微减少了一下嘉奖,顿时感慨起体系那壕无人道的手腕了。
佛门费经心机将他贬下尘寰,天然是决意光复他。
毕竟,沙和尚一心只想插手佛门,留着也是祸害。
任何强行接收别人法力的神通和手腕,都是不劳而获。
孙圣还能提取唐僧的修为,纳为己有。
不是佛。
至于噬血魔棍,就更好了解了。
明白沙和尚情意的,反而是孙圣。
“这流沙河,你是待不下去了。”
“嘿嘿!”
“以后你何去何从,俺老孙不想过问。”
沙和尚干笑一声,低头作揖以后,就仓猝腾云驾雾而去。
这点修为与大罗金仙而言,不过杯水车薪。
没有之一。
果不其然,结果拔群啊!
如此一想,唐僧可就不但是孙圣的ATM机了。
假以光阴,别说太乙金仙了。
“要不要来点蟠桃,人参果啥的?”
只可惜,唐僧的修为太低。
倘若他能借助盘古精血冲破桎梏,成绩那太乙金仙,亦或者大罗金仙。
但说到底他也就是一只蚊子。
流沙河一难不过是光复沙和尚,让他成为佛门弟子。
还是存钱罐呢!
可现在又有所分歧了。
还将接引道人的十二品功德弓足吸掉三品。
恐怕是沙和尚底子就不看好北俱芦洲的众妖们。
而蚊道人乃是人间第一只血翅黑蚁,绝对的天赋生灵。
但蚊道人的气力,倒是无庸置疑的强。
“多谢大圣!”
想来灵山晓得沙和尚跑路,众佛怕是脸都要气歪了!
他能做的,也只是尽量迟延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