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她们是吸血鬼[第2页/共2页]
李慕白坐在办公室中,桌前放着一杯薄荷茶。
目标就是要守住云光的那一双天赐灵眼。
总得来讲,破钞尚可,中端程度。
那位售车先生也如同那位售楼蜜斯一样,接过云光递来的证件袋,不到一分钟,就跑到内里呕吐。
现在,多年未见,暮离并不肯定云光是否会谅解她,但是她现在已经无人可用了。
初级血族或者是次品血族,则会偷食一些灵兽骨肉,卑贱植物的血液。
它们只是以吸血鬼之身不老不死,永久存在!
云光想了想,不太认同,说道:“但是,人类不能翱翔,也不能穿透云雾,去看宇宙银河啊!”
云光看着猎奇,不由问道:“暮离,你那傻狗竟然能吃花生米?”
细缝中,模糊照出两道玄色的影子。
暮离瞥眸睨了云光一眼,说话的语气非常幽怨、欣然:“以是,他们大大地减少了被雷劈的概率,胜利地增加了人类的数量。”
她胆颤心惊地劝道:“两位蜜斯,我们好好地买屋子,是个大丧事,筹议着来,别闹着切手指,见了血,多不好啊!”
不过,在她顾自幸运的时候,李慕白的身影早已经消逝在电梯里了。
“呕!”
“你是不是一个月没沐浴了?”暮离皱着眉问道。
她们是吸血鬼!
而由人类窜改过来的吸血鬼,并没有繁衍后代的才气。
大多数,仍然是以血液为生。
他从口袋里取出一个全能开锁器,放在暗码锁上。
叮咚!叮咚!
云光洗过澡后一身芳香。
“神仙掌都能吃,花生米有甚么不能吃的?”暮离不觉得然。
夜晚,沉云露晓,暖风徐吹,夜空上星斗灿烂。
此中之一就是‘天目灵眼’:云光。
暮离拎着两只高脚杯,一瓶新开的上世纪82年红酒,走进阳台,躺到藤椅上。
“实在,你不感觉偶然候当人也挺好?生命没有那么长,不会那么无聊,还能够享用各种美酒,美食。”暮离落拓地躺在藤椅上,享用安好,安度光阴。
全部下午,买房四百万,买车一百万,杂七杂八的冰箱彩电、各式家具一共五十万。
那影子浑身冰冷,骨线生硬,十指如钩,有两只尖尖的耳朵。
空荡荡的屋子里,门铃不应时宜地响起,高耸诡异,透着奥秘的气味。
同一时候,凉城大学内。
…………
它看到四下无人,就一通乱蹦,踩的到处都是梅花印。
曾经,暮离作为血族崇高的魁首,麾下统领着整整数千的血族军队,人们称之为:血族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