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 那一身的骚[第1页/共2页]
长贵想了想,感觉姐姐说的仿佛也在理,“嗯,我明白了,得看事情的大小。大事不放过,小事就算了。”
熊孩子见过,可没见过这么能折腾的熊孩子。
这个题目可太好答复了,长贵毫不踌躇地说道:“当然是从速逃命。”
有个三十来岁的矮瘦男人,叫做毛丘,见知微穿得非常面子,道冠簪子吊颈着的几个青色珠子扯下来,都能够换很多银两,心中顿时很踌躇。
“那就是了,薛绍奚可没逃窜,你现在明白了,你欠了薛家哥哥一条命呢!”
宝梁国的道观极多,添几个羽士绝对不成题目,这几人都有修为在身,腿脚看着矫捷得很。
刚出樊笼就进虎窝,脑袋又没坏。和尚不做去做羽士,不都是一回事吗。现在手脚健全,在山里当个猎户,不晓得多欢愉。
都两个月没吃上一口像样的饭菜,明天能吃上白米饭,外带香喷喷的熊掌和野山芋,日子向来没这么完竣过。
他笑嘻嘻说道:“此次是真懂了,多交朋友必定有好处。穆大哥瞧着像是惹了大费事,但是却因为交了万大人这个朋友,被人追杀都有人护着。”
长富的耳朵被捂了好久,只能断断续续地听到哥哥姐姐说话,有点不耐烦,身子扭来扭去,举起胳膊一个劲拨着卫小歌的手。
“第一个别例,叫做退一步海阔天空。很简朴,就是不要随便伤人。你想想,如果你将人逼上死路,成了存亡仇敌,人家何如不了你,却会找长富的倒霉。”
知微冷静地吃了一小碗饭便打住了,饭很粗糙,熊肉又硬又油腻,山芋的确苦涩得难以入口。
她语重心长,又对长贵说道:“第二个别例,叫做易地而处。凡事站在处所的位置去想。如果你在薛家哥哥的家里当帮工,薛家的奸刁孩子惹了熊,你们两人被熊追着跑,你会如何做?”
她说罢却又点小小的心虚,本身的气度也不见很多开阔,动不动生机呢。
“我们归去吧!”卫小歌抱起长富,悄悄拍了拍长贵的后背。
这会儿的话题,并不触及到出身隐蔽。
卫小歌长叹一口气,就这么着吧,也算是有点进步。
卫小歌笑道:“可不是如许,比如说有人偷了你几两银子,你砍了对方的手,是不是过份了点。平白无端,就结了个大仇。”
知微却说,“不成。”
做和尚最大的坏处,就是多少年没能吃肉。至于好处嘛,能沾些佛气,下辈子投个好胎做人上人。
长贵笑着点头,这还差未几。
熊肉炖了好久,香味四溢。
团体来讲,做真君子比做小人还是占便宜。君子极少会被人坑到底,谁下得了手啊,会惭愧的。
他嘿嘿笑了笑,仿佛“白眼狼”这个不太好的词,说的就是他本人。
卫小歌道:“无缘无端,谁会来砍你的手,除非你干了甚么好事。如果是那种毫无来由就要剁人手脚的恶棍,你也不消客气了。”
长贵明白姐姐的话,不过却感觉那里不对劲,想了想才领悟过来,姓薛的就是个笨伯,跟穆大哥差未几。
这点临时不提,归正这会儿是来教诲长贵的。随即她又有点犯愁,作为一个有些随心所欲的人,今后竟然还得谨慎翼翼的以身作则,还真是很痛苦。
姐姐和娘说的,竟然完整分歧。
说多了,他也一定明白。
长贵带着些迷惑说道:“如果有人砍我的手如何办?”
“姐姐,我都懂了,薛家哥哥是个好人,他拿我们家的银子办事,并且还挺卖力的。今后我做事之前,会衡量着本身的本领,大黑熊必定不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