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喝酒壮胆[第2页/共2页]
“我?我故乡就在西夏市,不过在乡村,我叫方天华,你呢?”
“尽量保住命就行了,或许,有一天你还能见到你的老婆,我能见到我的家人”
一边缠绕着把手,两人一边聊起了天。
吃完了一块面包,谢峰再次走到厨房,用电水壶接了一些凉水,看来是想烧一些开水,但是很快,他的神采变得很丢脸,放下了水壶,最后拿出了两个碗,再从橱柜里拿出了一瓶白酒。
这时谢峰也将门翻开了,两人从速进入了房间。
“你老婆孩子去那里了?”
谢峰没有再说话,两人堕入了沉默。
谢峰先是沉默了一会儿,最后站起家走到厨房,拿出了一些饼干生果和面包,以后还看了看灶台,发明天然气已经没有了。
方天华站起家,将桌上的菜刀拿在了手里,随后又找出一把小匕首放在腰间,这是方天华之前的火车站买的,当时感觉这把匕首挺炫酷,便直接买了下来。
因为衣服的布料有点多,方天华直接将多余的部分剪掉了,实在他想要扯掉的,不过,没能扯下来…
方天华深吸一口气,随后点点头。
见到谢峰手里的白酒,方天华不由疑问道:“你要喝酒?”
两人就坐在沙发上一动也不动,直到看着太阳垂垂滑下天空,暗中垂垂包裹了全部都会,没有徇丽的灯光,好像一座死城。
方天华点点头,拿起碗跟谢峰碰了一下,最后喝了一口。
谢峰也是醒了过来,走到卫生间洗了个冷水脸,随后走到客堂中看着方天华。
谢峰也是点点头,将钢筋拿在手里,随后两人悄悄走到门边,肯定门外没有人以后,才缓缓翻开门。
方天华也是拿起了面包,往口里塞去。
说完,方天华像打了鸡血普通,走到衣柜中间,拿起一件短袖缠绕到钢筋的一头,男人也是走了过来,拿起另一只钢筋,用衣服开端包裹钢筋的一头,如许的话,钢筋不会磨到手。
谢峰不晓得说甚么,毕竟本身也被吓坏了,只好拍了拍方天华的肩膀:“天华,不要当他们是人,只要当他们是牲口就行了,他们是要吃人的牲口”
最后,方天华拿出菜刀,在钢筋的另一头开端磨了起来,如许钢筋和菜刀都有好处,菜刀能够变得更加锋利,钢筋嘛,只是锈迹被磨掉了,亮了一点,但是考虑到磨刀会收回锋利的声音,磨了没两下,方天华就停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