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兰亭集序》[第1页/共3页]
“不……不成能,他……他如何会写出这等书法?”
天赋?
“心仪手追,但易翻为曲,减去分势,用笔尚内抵,不折而用转,所谓右军一搨瓘直下,这一手,完整将行书的特性阐扬到了极致。”赵老颤抖着身躯,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苏皓挥墨的书法,深怕遗漏一个细节。
“永和九年,岁在癸丑,暮春之初,会于会稽山阴之兰亭,修禊事也。”
余角掠过全场,苏皓瞥见了赵老和柳老的冲动,瞥见了王百万的感慨,瞥见了林一伦的憋屈,也瞥见了白文菱的吃惊。
他平生努力于书法,在暮年时终究把握魂气,同时,在人魂和物魂合二为一之时挥斥方遒,淡墨感染,创作出传播千古的《兰亭集序》,从而被历代书法家所敬佩,封为书圣。
台下的世人尽皆倒吸一口气,特别是懂书法的人,都是满脸震惊。
飘摇兮若流风之回雪!
世人一听,都是有些遗憾。
这也是王羲之“兼撮众法,备成一家”因此受人推许的原因。
台上,苏皓不疾不徐,神闲气定,挥动着羊毫,一笔一划间,如插花舞女,低昂美容,又如美女登台,仙娥弄影,可谓是红莲映水,碧沼浮霞。
每当苏皓添笔一分,四周的惊蛰声便会多出一道,全部大厅内的人,都被苏皓所传染,所动员。
妖孽?
而苏皓,方才二十岁,年纪尚小,却能营建出人魂和物魂合二为一的场景。
“是日也,天朗气清,惠风和畅,仰观宇宙之大,俯察品类之盛,以是游目骋怀,足以极视听之娱,信可乐也。”
她发明本身错了,并且错的极其离谱。
“夫人之相与,俯仰一世,或取诸度量,悟言一室以内,或因寄所托,放浪形骸以外。”
“群贤毕至,少长咸集,此地有崇山峻岭,茂林修竹,又有清流激湍,映带摆布,引觉得流觞曲水,列坐其次,虽无丝竹管弦之盛,一觞一咏,亦足以畅叙幽情。”
之前的苏皓,走到那里,都是副角,沦为别人笑柄。
一种……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感慨!
他,真正的成为了故事的配角!
面前的苏皓,不管是笔法,还是风俗,都无穷趋近于王羲之。
这一天,他等的太久了!
他挥墨的书法字体,包含气水、风神、襟怀、情素、雄秀等五种天然之感,将古法之变表现的淋漓尽致。
“人魂和物魂合二为一,乃书法的最高境地,传闻这类境地只要书圣王羲之把握过,面前的苏皓不过二十出头,竟然也能把握?”赵老和柳老两人死死的盯着苏皓,心下已然掀起了惊涛骇浪。
他们不晓得赵老和柳老嘴中的魂气是何意,更没法了解两老为何那般震惊和骇然,只是从两老脸上的神采来看,苏皓的接下来要挥墨的书法,恐怕非同小可。
他把平生从博览所得秦汉篆隶的各种分歧笔法妙用,悉数融入于真行草体中去,遂构成了他阿谁期间最好体势,推陈出新,更加后代斥地了新的六合。
后排,白文菱玉手捂着小嘴,目光落于台上那位全神灌输,毫无用心的男人身上,俏脸上写满了庞大。
开甚么打趣!
他俄然笑了。
书圣王羲之平生书法无数,精通隶、草、楷、行四体书法,备精诸体,冶于一炉,摆脱了汉魏笔风,自成一家,影响深远。
羊毫尖头落下,流利敏捷,一气呵成。
笑得极其畅快。
附形之灵为魄,附气之神为魂。
或许,现在用这些词语来描述苏皓,都是一种陋劣。
亦或者,天之宠儿?
苏皓挥墨的书法,乃天下第一行书《兰亭集序》,他所写出来的行书字体,平和天然,笔势委宛含蓄,遒美健秀,用笔细致,布局多变,竟有种将行誊写活了的感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