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 慕容公子[第2页/共2页]
在方羽士有限的人生以及更加有限的认知当中,却也见地过了几个出色人物。以美而言,单说男人,宿道长算一个,灵秀算一个,一个俊美一个秀美,但都比不上这慕容公子。他自笑,看着方殷,笑得如同一个妖孽,方殷终究见到了那两只银色的瞳孔,双双银河般波光潋滟,灿烂了千年万年――
方殷无言以对。
“呸呸呸!呕――”可惜没有亲到,万幸没有亲到,这但是方羽士的初吻,金子普通贵重得很:“姓于的,有病罢你!”
方羽士终究崩溃,飞退七尺,啐一口,悻悻道:“算你狠!不玩了!”
慕容公子抽出墨练,姿式美好舞了几下,赞道:“好剑,太轻,我使不来。”
自争胜之意起时,方殷已然败了。
总之就是自惭形秽,眼看已经没脸活了:“客气!客气!”
慕容公子浅笑谛视,仍如来时普通安闲:“纪之,你好。”
慕容公子,将唇奉上,星目半阖,近在天涯。
方殷只要兄弟,没有真正的朋友,真正的朋友就是知心的人:“非论公子,叫我慕容。”
慕容公子点头,叹道:“可惜!”
慕容公子手持钧天,姿势文雅舞了几式,赞道:“好剑,太重,我使不动。”
“说是礼轻交谊重,不枉千里送鹅毛。”慕容公子交还墨练,略施一礼,轻飘飘道:“方兄,慕容此来两手空空,鹅毛也未带上一根,恰是无礼取闹,还望方兄包涵。”
方殷普通有样学样:“公子与我云泥之别,一个在天一个在地,蝼蚁怎可攀比龙凤,今曰得见公子方殷已是万幸,万,万!公子!”他自惺惺作态,却非故意为之,只因始终不敢与之对视,此时是在竭尽所能尽力对抗!二人看是针锋相对不分高低,实则方殷只觉到处矮他一头,描述仪态如是,言辞气度如是,看似应对得体实则汗流浃背,方殷是在与之对抗同时也在与己抗争,不过三言两语,此时已将崩溃:“公子!”
是精灵,是修罗,神话人物,不比凡俗。
元礼元宝就此乖乖出门,屁也不敢放一个,而方兄已被完整镇住,乃至于钧天离手也是浑然不知:“方兄?不是――”
正如方殷。
“好剑!好剑!”这绝对是一个风趣的人,不过三言两语轻描淡写,方羽士防备心尽去,鼓掌赞道:“好诗!好诗!”
上头躲开了,下头中招儿了,慕容公子一指挑动了凡夫俗子的凡俗之根,这当真光荣!
慕容公子笑道:“慕容久仰方兄之名,前曰终睹方兄风采,一时惊若天人,思之慕之,寝食难安,故而冒昧登门拜访,不周之处还望方兄包涵。”
其人琴棋书画,诗词歌舞俱绝,或说吃喝玩乐,声色犬马俱绝,是一个全才,更是一个天赋中的天赋。剑在诸艺以后,也是无师自通,一剑问心,向无敌手。慕容公子平生号有三多:银子多,女人多,朋友多。人是各式好,更有百般妙,都城里的天孙贵族无不以结识慕容公子为荣,趋之若鹜奉之为首,皆称其为慕容公子,天下无人不知。
方殷普通笑道:“小弟一介凡夫俗子,何得公子如此眷顾,自知垢面蓬头,自发无颜赴宴,自也多承公子美意,失礼之处还请公子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