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 将进酒[第3页/共3页]
方羽士也是一个武学奇才,现下也在修练这一神功,又如何?
只怕二人也一定练就此中之一,一套剑法一门功法,只是一个念想罢了。
“呼——呼——”方羽士酒已入心,醉死畴昔了。
寥寥几句,可见端倪。
但是青云未曾忘记,在那高高的山岗上相依相伴,与他将风安葬的阿谁夜晚。
的的的,的的的,一百零八骑着一匹马,人五人六地就来了。
固然一百零八是一个妙手,但青云倒是一个大大的妙手,一百零八已经认了它做大哥,不是亲兄胜似亲兄弟。一百零八是一只聪明的猴子,现下已经带领部下一干猴兵猴将搬到跑马地去住了。青云大哥,是一个大大的背景,在一百零八见到了它一蹄踢得一只豺狼飞出八丈开外今后,就立即归顺并断念踏地了。
是曰风冷雪霁,六合失容。铅普通的丰富暗淡的云层层叠叠漫无边沿堆在头顶,压得人直将喘不过气来。在这类鬼气候里,山中的两个野道,一个疯子,一个神经病,对坐屋前,还在喝酒赏雪。只要喝酒了,方羽士头疼,脑涨,喝得舌头都大了,还喝!喝!喝!喝喝喝!只想一醉方休,干脆喝死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