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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迷民国》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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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第1页/共3页]

丁耀一是理科尖子生,固然没有考同一所黉舍,但幸亏同一座都会,相隔不远,两小时的车程,想见并不难。

她一下子从地上爬起来,被面前这一幕给惊呆了。

满桌的群情声,都在迷惑老爷子究竟如何了。

花听一手抱着旗袍一手拉开洗手间的大门。

太爷爷颤抖着右手,指着她,嘴巴里除了“你”字,吐不出任何话来。

这件旗袍但是太爷爷的毕生所爱,没人敢碰。

实在说到底,喜不喜好差人这个职业,花听到现在都不是很清楚,她只晓得本身没有孤负老爸的希冀,替他圆了上警校的梦。她一向晓得老爸想要一个儿子,可惜她必定是个女儿身,但她从小就被老爸当男孩子来养,只要稍稍出错或者疏于练习,动用家法毫不部下包涵,涓滴不会因为她还是一个邻居眼里娇弱肥大的小女孩而网开一面。

难不成这旗袍有吸血服从?花听又一次以为本身目炫,伸手抹了把额前的血往旗袍上擦,不到3秒,血迹就没了。

她要去奉告太爷爷。

她从小就跟着老爸出入各种射击俱乐部,8岁开端把玩真枪,跟着一群酷酷的哥哥姐姐们出世入死走南闯北,插手过无数次实弹射击打猎,见过无数具惨不忍睹的猎物尸身和尽是血腥的狼籍现场,也不感觉恶心,反而有股莫名的镇静感。

她一下子慌了。

花听端着酒杯分开坐位,朝他走去。

只不过是身边的丁耀一,他是头一次见,不免有些咋舌。

在外人看来,这对于一个才刚满19岁的小女人来讲,实在不易。

太爷爷不说话,指着花听的右手不断地颤抖。

这位头发斑白的白叟艰巨地抬开端来望着她,像是用极力量终究说出一句完整的话。

对于这类磕磕碰碰的日子,花听倒是乐此不疲地持续着,直到她熟谙了丁耀一,才终究明白甚么叫做少女心。

不晓得为甚么花听在听到这句话的同时背脊一凉,打了个颤抖,杯中红酒不谨慎洒落在太姥姥的旗袍上。

花听局促地端着酒杯,和丁耀一对视一眼,无法地笑了。

身后是白爸爸的笑声:“这孩子老是毛手毛脚的。”

花听也实在是“争气”,偶然候她也感觉,本身的身材里住了一个货真价实的男人的灵魂,一个女孩子家家竟然比男孩子还要玩皮,翘课打斗她样样沾边,是以身上总有一些来路不明的淤伤,幸亏上天眷顾,不管她受多大的伤都未曾留下疤痕。

丁耀一扯了扯她衣袖,小声说道:“有点邪门呐。”

门外无数道刺目标白光一刹时向她袭来,她下认识地闭上眼睛,仍能感遭到激烈的光芒在她的眼皮上灼烧。

手中这件旗袍是一件再浅显不过的真丝旗袍,长约90厘米,袖口和领口处缝着精美的红色兰花,从旗袍的长度和尺寸来看,太姥姥应当是一名身材高于一米七的女人,不然怎能把握的了这件苗条的艳红色旗袍?花听不晓得太姥姥长甚么样,更不晓得太姥姥穿起这件旗袍的模样,但她必定这件旗袍有题目!

花听不喜好这类被规定好的人生,但碍于白爸爸的面子,还是堆着笑容举起酒杯,刚要吐几句标致说话,却被太爷爷俄然举起的右手和那声颤抖的“你……”给打断。

旅店已经有些年初了,位于南京路外滩转角的南面,显旧却复古,给人一种坚不成摧的老城堡的感受,朝北靠近南京路的一面以红砖为主,靠外滩的立面就以红色面砖作贴面,并在每层之间用红砖勾画出腰线,使它在如许一个当代化都会中仍然非常夺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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