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城[第2页/共5页]
phyllis笑笑也不说话,办事员端上了两人点的咖啡。
缓缓的柔嫩嗓音:“是秦河帮我找的屋子,说这儿安保不错也便利,很多圈里人都住这儿,没想到一来最早看到你。你呢?住哪儿?”
“那来我家吃吧。我技术不错的。”温一唯眨眨眼:“恰好给我的厨房开个光。”
phyllis眼里的冷绝毫不避讳的对上了宋天哲。
回身,身后传来宋天哲的声音:“两年。只要你承诺了,我就把统统质料给你。”
“是你?”和顺的嗓音和笑容:“我还觉得看错了呢。”
还是背对着宋天哲,掌心的指甲不长却还是刺人。斯须,泛着寒意的柔嫩嗓声响起:“三年前,您也是这么对庞姐说的。”
正巧她昂首看了过来……
phyllis很爱北京的夏季。
玄色的长靴疾步走向在咖啡厅楼下门口等待的保镳,一看到phyllis的身影,保镳当即上前将phyllis领送到车上,朝phyllis居处开去。
尝过了酸甜的冰糖葫芦,在一个老爷爷的摊上买了两个烤红薯,啃着,逛逛停停,送了别的一个给路边浑厚的忘了戴手套的小孩儿,phyllis和时候,一起走到了和宋天哲相约的咖啡厅。
靠近小区时phyllis开口::“在门口停。”
殊不知这副冷绝的模样让宋天哲又一次被在影院看首映时的表情覆盖,激烈的征服欲,孔殷的想让统统人都晓得:老/子睡过这个女人!这女人像小媳妇儿似的服侍过老子,给老/子洗过内裤服过软!
宋天哲的笑容并没有甚么窜改,声音不急不缓,却带着一种稳操胜卷的闲适:“我觉得,以我对你畴昔的体味,对你的脾气、身材、家庭,走过的路,拍过的戏的体味,你会承诺。”
将捂着嘴的领巾微微下拉,phyllis咬下了本年在北京的第一口冰糖葫芦――酸。
“我才搬过来呢。”
三年前,宋天哲才出狱一年的时候就呈现在了phyllis面前,操纵干系做起了买卖,而现在更是满脸贩子的奸商,眼是被烟酒及文娱场合晕染的浑浊。
瞥见了劈面而来的phyllis,宋天哲笑肌上的横肉上提,将本来就不大的浑浊的三角眼更是挤成了一条缝。
显眼的品牌标记让人将目光都凝集在了那浑圆的肚子上,宽皮带与遮半的西装裤仿佛篓着一颗巨大的玻璃珠子。
酸溜溜的裹满了幸运的味道。
“十八。你呢?”
让人感受放心而舒畅的气味。
phyllis:“抱愧,宋哥,我并不感觉我们之间另有甚么旧情。”
“白玲,你这就是认生啦,叫甚么宋总,之前不都叫我天哲哥哥吗?”
宋天哲开释出自发得诱人的笑容:“白玲,这么多年了,我还是很想你,之前一起逛街一起看家具一起买衣服,有甚么事儿你都会和我说。”说到这儿宋天哲还暴露一丝怀恋的神情。
phyllis爱北京的夏季,这银装素裹的天下,冰冷而纯粹,暴风带起的冰刀,愈发显得人身上厚重的外套、痴肥又蠢萌的雪地靴、长长地花式百般的领巾、毛线编织的帽子、哈出的白气是多么让人幸运的事物。
只是斯须,又温和了一些:“白玲,你还是这么直接,如答应不好啊。”
越是显得有缘,或许是耐久的敏感和防备感,反而越让phyllis有所保存。
“至今,我才发明,我最爱的人还是你。”宋天哲身材前倾:“白玲,我此次约你出来,就是但愿你给我一个机遇,让我们重新开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