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章 杂种性质 (6)[第2页/共3页]
被视为变种的范例间的初次杂交,或者完整近似到可被视为变种的范例间的初次杂交,另有其混种后继者,凡是都是能育的,但是这也并不必然像常常说到的那样是绝对的。倘若我们还未忘记,我们能够很轻易地用循环法来会商天然前提下的变种,倘若我们未健忘,大部分变种是在野生前提下只是根据对表面差别的挑选而构成的,并且它们并没有耐久闪现于一样的糊口环境下;那么变种大多数具有充分的能育性,就不敷为奇了。我们特别要体味,长时候的持续的野生能够将不育逐步减弱,是以这仿佛极少能够引发不育性。在统统方面(能育性题目除外)杂种与稠浊种之间还存在最紧密而遍及的近似性--在其变同性上,在多次杂交中相互连络的才气上,另有在承传双亲范例的性状上,全数是如许。最后,固然我们尚不清楚导致初次杂交与杂种的不育性的切当启事,并且也不了然为何植物与植物分开其天然环境后会变成不育的,不过对我来讲本章所列出的那些环境,或许和物种原系变种这一观点并不对峙。
这里我对这一题目作一个非常简朴的会商,最首要的不同是,在第一代中混种比杂种更轻易产生变异;但是该特纳却感觉经太长时候培养的物种所构成的杂种常常轻易在第一代中产生变异;我本身也曾经见过这一究竟的典范例子。该特纳进一步以为特别紧密类似物种之间的杂种,与差别很大的物种之间的杂种比拟更轻易产生变异;这一点说了然变同性的不同程度是逐步灭亡的。世人皆知,当混种跟能育性较强的杂种被繁衍到数代时,二者的后代都呈现很大的变同性,但是,还能列举出几个例子,申明杂种或者混种长期间保存着符合的性状。但是混种在持续世代中的变同性比杂种的或许要大。
肆意两个物种的不易于杂交与它们的杂种后继者的不育性,固然最后的启事并不一样,但在大部分环境下应当是对应的,这毫不奇特,因为二者都取决于杂交物种间的不同大小。初次杂交的轻易与是以而构成的杂种的能育,加上嫁接的才气--固然嫁接的才气是取决于浩繁不一样的前提--因为分类体系间的亲缘干系包含着统统种类的近似性,是以在特定范围内都应和被实验范例所属的分类体系间的亲缘干系相平行,这也不希奇。
获得别的一种平行征象赐与了这类观点大力的支撑:那就是,其一,糊口环境的些许窜改能够使统统生物的糊口力及能育性获得加强;其二,在略有差别的糊口环境中闪现的、或者已然产生了变异的范例之间的杂交,会对后代的大小、糊口力及能育性有好处。对于二型性与三型性植物的分歧法的连络产生的不育性及其分歧法后代的不育性所列举出来的那些事例,或许能够证明上面的环境,就是存在某种不成知的纽带在统统环境中将初次杂交的不育性程度与它们的后代的不育性程度联络起来。有关二型性这些事例的研讨,与关于互交成果的研讨,清楚地导出上面的结论:雌雄生殖质的不同是决定杂交物种不育的主导身分。但是有一点我们尚未弄清楚,为何分歧物种在雌雄生殖质很浅显地产生了多多极少的窜改后,它们就变成相互不育的了;不过这与物种耐久闪现于几近一样的糊口环境中,仿佛存在某种紧密的联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