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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种起源》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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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章 杂种性质 (5)[第3页/共3页]

倘若回过甚来看一下在野生前提下构成的或者假定构成的某些变种,我们还会更加猜疑。因为,比如当我们说一些南美洲的本土野生狗与欧洲的狗连络很困难时,每小我都会构成一种解释,那就是这些狗本来是传自分歧物种的,并且这类解释或许是精确的。但是,我们应当重视如许一个究竟:在表面上存在着很大差别的很多野生族,比如鸽子或者甘蓝都具有充分的能育性。特别是当我们想到有大量的物种,固然相互之间非常类似,但是杂交时却极其不育;就更应当重视上述这个究竟。不过,颠末上面几点思虑,可知野生变种的能育性并非出乎料想。起首,能够看到,不能将两个物种之间的外在不同量作为不育性程度的真正目标,是以在变种的环境之下,表面的不同也不能作为切当的目标。

吉鲁・得・别沙连格对三个葫芦变种停止了杂交,它们也是雌雄异花的,他必定它们之间相互受精的难易程度受它们之间差别的影响,不同越大,相互受精就越难。我不清楚这些实验有多少的可靠度。但是萨哥瑞特将这些拿来做实验的范例归为变种,其分类的首要根据是不育性的实验,并且诺丹也得出了不异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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