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本章无标题[第2页/共2页]
砰的一声,一发枪弹吼怒出膛,庞大的后坐力震得亚历克斯的身子都不由颤了颤。
目睹亚历克斯取出了一支偷袭步枪,大汉虽不知那是甚么东西,却本能的感遭到了伤害,再也顾不上再与二人缠斗,抬手两下将二人尽数打倒。
很快,黑暗中再次传出了两声轰然巨响,亚历克斯仿佛已经看到了本身的两个部下如同破麻袋般瘫软在了地上,再也不能站起来。
不过,亚历克斯却也不敢强攻这座石头屋。屋中仿佛储备了一些弓箭,之前便在他毫无防备筹办一鼓作气将镇民全数清理洁净的时候,狠狠地给了他一个难忘的影象。若非是他躲得快,那支箭很能够已经贯穿了他的心脏。
大汉寂然的坐在屋中,究竟是走,还是不走,他一向在思虑这个题目。不得不说,这个题目实在是过分让人难以决定。他想保护本身的镇子,可又不想白白丧命。
“莫非……逃到这里便能够免除一死吗?干吗不乖乖的让我杀掉呢?如许,对我们都好,不是吗?”亚历克斯怪笑着,将手中一个已经被吸干的镇民顺着尚未封死的窗户狠狠地丢入了石头屋当中,更是引发了屋内极大的发急。
“乖乖的出来,让我杀掉不好吗?说不定我一时欢畅,还能给你们留个全尸呢?”亚历克斯的邪笑声让世人愈发的惊骇了。
顾北景的余光也撇到了火光中走出的一小我影,想也不想的就抬起枪口,将弹夹当中剩下的十几发枪弹全数朝那小我影放射了出去。
一发枪弹击穿了人影的肩膀,但却只是让他顿了顿,涓滴没有影响他的行动。顾北景俄然有些悔怨了,他应当再买一把霰弹枪的,相对于突击步枪来讲,霰弹枪的止退性才是最好的,面对这类好似闭幕者一样的仇敌,霰弹枪比突击步枪要有效的太多。
见二人的神采挣扎,亚历克斯仓猝喝道:“速速脱手,与我斩杀了此人。”话音未落,指甲暴突,将大汉的胸前抓出五道血痕。
这类纠结直到他听到了屋外喧闹的叫唤。
而跟着他看到一名身着奇特的玄色贴身外套(西式打扮确切可用贴身来描述没错吧),手持一个奇特的喷火兵器的男人枪杀了一名白叟时,他完整的气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