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金笛书生[第1页/共2页]
“叫师兄。”宋杰喝一大口茶,当真道。
“我们来打过一场……”李沅芷低喝一声,脚下一点,向前一跃,抽出随身的短剑,剑尖连点,就将余鱼同圈进了战圈。
“下雨甚么的最烦人了。”宋杰无法的望了望天气,走到李沅芷刚才的桌子边,叫道:“伴计,上壶茶。”
“别打了,有人来了!”
定是原著里那位喜好骆冰,最后娶了李沅芷的金笛秀才了。
余鱼同看家的柔云剑术,竟然让李沅芷压抑鄙人风,只得连连格挡,进不得一剑。
再说,一到下雨的时候,甚么事情都做不了,莫非不无聊吗?
“沅芷,考考你的眼力,你瞧这墨客的工夫如何样?”宋杰呵呵一笑,指了指余鱼同道。
宋杰接过茶壶和碗,倒了两大碗,道:“说的我和杀人狂魔似的,加起来我杀的人还没超越五十个呢。江湖上有哪个不比我杀人杀的多?喝茶!”
宋杰见这墨客的打扮,对他的身份就有了七分掌控。
俄然,宋杰猎奇的望了一眼门口,纵身一跃,刹时拍出两掌,一掌拍在剑脊上,一掌拍在金笛上,余鱼同的金笛脱手而出,直直的插在桌面上,李沅芷的短剑倒是俄然受力,蓦地倒转,宋杰又是一掌拍在剑柄上,还剑入鞘。
宋杰没好气道:“你甚么你,叫师兄晓得不?我姓宋,你就叫我宋师兄就行了。这是你师姐,姓李。”
余鱼同明天碰到这师兄妹两人可算是倒了大霉了,明显入门比较早,却还让人逼着叫师兄和师姐,可他也没见过李沅芷脱手,心想我叫师兄那是人家武功真比我高,叫你师姐算是甚么事啊?
李沅芷嘻嘻一笑,坐到他中间,端起碗喝一大口,道:“你杀人他们见到了啊,其别人就算杀了再多的人他们不是没有见到吗?”
“这个……”
再有二十多招,李沅芷已经熟谙了余鱼同出剑的节拍,本身也适应了和人比剑的感受,出剑速率蓦地加快,一招连一招,一招快似一招,反攻余鱼同马脚之处。
宋杰笑道:“金笛秀才余鱼同,他如果不会武功,如何能做得红花会的当家的?”
李沅芷一旁见着逗趣,嬉笑道:“喂!小墨客,你叫杰哥哥师兄,干吗不叫我师姐啊?”
宋杰起床梳洗结束,见窗外雨势越下越大,怕是赶不了几步路,也息了明天就走的心机,出了房门,徐行踱到大厅。
“芙蓉金针!”
次日凌晨,宋杰本想一早就分开,没想到昨夜一场大雨一向下到现在也没有要停下的意义。
宋杰道:“我师父就在店里呢,恩,能够还在歇息,比及了中午用饭,你就能见着了。”
李沅芷古灵精怪,见余鱼同一脸愁闷,时不时看看宋杰,眸子一转,道:“你觉得我武功没有你好是不是?”
宋杰笑道:“你的师父姓马,我们两人的师父姓陆,你瞧瞧这个。”单手微微一扬,一根金针已经钉在了劈面桌子上。
余鱼同听宋杰一张嘴就叫出了他的名号,抱拳道:“不知是哪位朋友?鄙人可不是红花会当家的,当家的那是我们总舵主。鄙人不过是个小角色,坐的是第十四把交椅。”
这个时候冒雨还要赶路的,也就是红花会的人了,再加上屋子里另有骆冰和文泰来在,这墨客的身份不问可知。
“呵!柔云剑术,我也会……”李沅芷轻笑一声,左手掐剑诀,短剑连连挥出,一样发挥开柔云剑术。
“你叫不叫我师姐?”李沅芷嘻嘻一笑,短剑一圈,剑脊拍向余鱼同手腕。
余鱼同看看本身桌子上的金针,点点头,道:“那行吧。宋师兄,不晓得陆师叔现在在哪呢?容我畴昔拜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