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我了个去,天了个噜[第3页/共3页]
杜子康急的大吼,“卧槽,你们不要弄坏了,赔得起吗你们这群匪贼。”
胡一飞皱眉,淋一场雨就成如许,这体质有够差的。瘦子也跟着支招,“飞哥,下课带她去医务室,打一针差未几。”连隔壁不太熟的“所长”都跟着凑热烈,“别去医务室了,直接上县病院吧。医务室独一的女大夫都回家生孩子去了,现在只剩下两个男的在轮守,传闻手脚可不如何洁净。碰到标致女生,动不动就叫人脱裤子打屁股针。”
开初与作者胡一飞联络,完整没想到他竟是一个十八岁大男孩。春秋太小,也曾让我生出不信赖感,但是接下来的深切交换,才让我幡然觉悟,这世上真的有那么一些人,不能以春秋论之。
“咦,这另有一篇他们主编写的书序呢。”
“诛仙?”所长一字一顿念叨着,“这甚么玩意啊,他买这么多书干吗。”
现在想来,如果当初本书中多了我的刚强己见,那还能叫《诛仙》吗?
一部大气澎湃,可谓奇特小说开山巨作,后金庸期间的武侠圣经。
“当然约会去了,下两节课没准也不来。”杜子理所当然道。抱着包裹左看右看,“内里装的甚么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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