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红棺[第2页/共3页]
听到小沫这么说,我感觉本身更应当给她幸运的糊口,比及我们结婚的时候,她是最斑斓的新娘,而我是最幸运的新郎。
遵循我们故乡的风俗,用红棺收敛尸身,想必死者必然是一个寿终正寝的白叟,这类喜丧,是多少我们这行里想盼都盼不来的,现在却落到了我的头上,内心还打算着,等这一单买卖做成后,要好好的请川子喝一杯,多亏了他给我先容。
在我们故乡,有如许三个不成文的风俗。
哒哒哒,脚步声仍然没有断。我俄然背后发凉,因为我认识到了一个严峻的题目,我站在拐角的原地,始终没有前行,但是,这声音较着是两小我的脚步声。
一进家门,我一把从小沫背后抱起她,忍不住在客堂里转了几圈,小沫被这突如其来的一抱,吓得尖叫了起来,双手不断的拍打着我的手臂,喊着:“高阳,你个混蛋,快放我下来,快放我下来。”
我苦笑一下,解释说:“这还是我们行里话,表示对死者的尊敬,以是称为‘朱紫’。”
我叫高阳,大学毕业以后,没有找到合适的事情,便跟着我老爸在洛川市跑黑车,做了几个月,在老爸的帮助下,又加上我本身的一些存款,买了一辆二手的桑塔纳。因为跑黑车糊口自在,并且来钱也快,因而,我便单独一人开端了跑黑车的谋生。
我把车停好,跟着事主沿着楼梯进了地下室。刚踏进地下室的空中,就感受一股寒意从脚底渐渐涌向满身,忍不住让人打起了冷颤,鸡皮疙瘩也起了一身。
送朱紫,在我们行里话,意义就是把死在他乡的人的尸身送回家。但是做买卖的谁都想图个吉利,鉴于对“死”字的忌讳,又因为,送一趟死人,我们所的报酬会很高,因而我们就风俗把这些死人称之我们的朱紫,一是制止了“死”字的忌讳,二是算做对死者的尊敬。
他晓得我这段时候急需用钱,前两天给我先容了一个“送朱紫”的买卖,从市中间的一家病院送到省内的一个县城边的村落里,来回也就一天的工夫,报答2万。
听到我口中所说的“朱紫”,事主有些迷惑地反问道:“朱紫?”
因而,我便让事主上了副驾驶,我开上车,在事主的指引下,在住院部的大楼内里饶了半圈,这才绕到了楼前面的小门。
我在病院门口等了大抵有五分钟,事主便仓促忙忙的从大门口中间的阿谁住院部跑了出来,到车边的时候,重新到脚打量了我一番,有看了看我的车商标,忙递给我一支烟,问道:“是高徒弟吧。”
想不到,这一送,我便踏上了一条不归路。
三,阳寿已尽,寿终正寝的白叟的尸身,要用红棺收敛,这类丧事也被称为喜丧,也就是说,家里要按一桩丧事来办。
传闻跑这么一趟有这么多钱,我也没有多问,当即就应下了。
事主咽了一口吐沫,喉结微微颤栗,“高徒弟,你没事吧?”
我接过烟,点点头,也高低打量了一下事主,事主是个约莫四十多岁的男人,脸上的皱纹已经深切在皮肤上,两鬓之上另有一些白发,指甲缝里留有黑渍的泥土,看上去像是一个诚恳巴交的乡间人。
我一把用手指堵着小沫的嘴唇,改正道:“不是死人,是朱紫。”
我不由开端有点迷惑,一个庄稼人如何会出这么高的代价,不过川子交代我不要多问,我即便内心有些迷惑,也没有敢问出声,只是简朴问了一句,“朱紫在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