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李清瞳[第3页/共3页]
好驯良的模样。
她和沈欢的故乡七仙镇,是庆县最偏僻的一个州里,每天只要四班车,单程都要两个多小时,以是她每个月也只归去一趟,其他时候都是在黉舍里。
李清瞳这么标致,和他站一起,完整就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两人的干系想来也浅显得很。
笑话,叫他帮手?给他十个胆量都不敢啊,刚才他但是已经完整领教过了。
沈欢恍然大悟,李清瞳长相实在太超卓了,没有男生不会被她吸引的,有几次去活动场跑步,跑着跑着,身边就围起了一大群男生。
都懒得把他们当回事,一群小渣皮,几小我扭在一块,就感觉牛逼上天了。
“不消不消。”
“呃,有吗?”沈欢挠了挠头,左看右看。
街上,沈欢屁颠屁颠的跟着李清瞳。
沈欢装模作样,话还没说完,背上就传来一阵刺痛,他赶紧告饶。
之前,她对他的好,沈欢都只敢埋在心底,能和她做朋友,已经是很荣幸的了,他向来不敢再苛求其他。
只是,她真的太刺眼了。
车子愣住,跳下来五小我,都是十八九岁二十出头的模样。
“哟呵。”
李清瞳顿时急了,沈欢的环境她是体味的,就一个山旮旯里出来的浅显男生,而吴俊他们人多势众,一看就不好惹。
李清瞳的清纯绝丽,也让林芳琴自惭形秽。
但是,现在。
……
车窗翻开,一个年青男人探出头,“嘿,李清瞳。”
见他神采有些不悦,林芳琴惊醒过来,心中一慌,忙道:“沈同窗,你们渐渐聊,我先走了。”
沈欢撇了撇嘴,丢了句,“孬种。”
时候才七点过,山区小县城的糊口节拍落拓,加上是周末,街上仍然很冷僻。
他变了,就像完整换了小我。
将近到桥头的时候,一辆红色当代小轿车靠了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