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chapter 14[第1页/共4页]
因为他想起来了封神榜里的妲己,妲己是帮女娲搞事情,他现在的所作所为和妲己没啥不同了,也是搞事情,体系能够比作女娲。
不过是几句话的线索,却让郑之南表情庞大了好久。
雷翊就喜好他这类需求人去安抚庇护的状况,感觉特别戳心。
他明显不是如许的,不是如许的耻辱。
在家里的时候,心境常常有些颠簸,没想到在如许喧闹的环境里,郑之南竟然感觉挺安闲,看着别人热烈,靠在沙发上撑着头瞧在眼里,心是平时没有的安静和安闲。
作者太不公允了。
何如当初晚了一步,乃至于到现在还念念不忘。
公然!和他之前猜想的符合!
固然男女扮装本身乐意就行,但有些人就是对如许的不感兴趣。
不过也不晓得这雷翊甚么时候玩腻了,到时候倒是能够瞅着空给弄过来养起来,必定滋味不凡。
当代社会就是好,不需求专门去找人查,只要你想晓得,只要你有人脉,能够刷个朋友圈就晓得你在乎的人在那里呈现。
……
更暴躁的是内心把作者把剧情把体系骂了几百遍也还是要笑着把任务停止下去。
“是不是在画室待太久,累到了?”说完,雷翊不由分辩拦腰抱起连围裙还没解下来的郑之南分开画室,也不嫌弃他身上另有颜料的污迹。
但这一身一进派对就成为了很多人的存眷点,因为太清流了,这派对上不管男的女的,除了有头有脸的一些大族少爷没有涂脂抹粉的爱好,其别人都是盛饰艳抹,连男生都有很多扮装擦口红的。
跟着郑之南被雷翊吃干抹净,好感度从本来的90直接飙升到了98,好感度越到上面越难堆集,但雷翊在郑之南面前,几近已经无所遁形,他的脸上,眼里,是明眼人都能看到的喜好和炽热,无时无刻都想把郑之南带在身边,有句话叫做,恨不得拴在裤腰带上,雷翊现在就是这个状况。
郑之南差点脱口而出:“不消陪,你忙你的,我一小我能够。”幸亏他晓得本身身不由己,任务在身,忍了。
起哄归起哄,宋二倒也不是那种随便引逗一下就脑门一热去搞事的人,固然贰内心挺想搞的。
可为甚么要厚此薄彼,明显他也是男的,为甚么就不能让他不感觉这么累?并且为甚么他感觉本身身材比本来还敏感了?随便一个触碰都能再次沉湎到那种让人颤栗的感官中。
郑之南一张脸都憋得透红,被这个氛围给憋的精力紧绷,他说:“可我有点惊骇。”平时那清冷的语气终究被雷翊的逼近给迫的变了调,带着瑟缩和不安。
这让郑之南非常悔怨去碰那些书,如果晓得有如许的遭受,把他手剁了,他都不会再去碰那些书。
日子一长,郑之南也学会了苦中作乐。
剧情你还能够再狗血点吗?!
像如许的圈子,只要长的能够,进得去那家会员制的酒吧,如许的派对来去自如,底子不需求甚么身份证明或者聘请函。
雷翊可不好惹,他的人,谁敢没事儿找刺激的去招惹?
雷翊固然想把郑之南拴在裤腰带上,但事情上有很多事不便利让郑之南看到,以是也就是内心想想,不过除了事情时候外,雷翊几近都和郑之南黏在一起。
厥后郑之南跟这个爱笑的男孩子打仗后发明,固然皮肤黑黑的,在别人眼里能够是土,但脾气不拘末节,有点呆,玩的又开,郑之南也感觉他挺敬爱的,大抵阿谁富二代就是喜好这股敬爱劲儿。
郑之南晓得,有些事儿就算再顺从,该来的还是要来,他有这半个月的时候歇息,已经该感到光荣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