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大哥要当红娘?[第2页/共4页]
两人到了元帅的住处,元帅安插给他们一个任务。万幸不是仇敌卷土重来,而是代替天子到边疆酬军的祺瑞亲王一行人已经到了两百里外的北安镇,元帅派他们两人带兵前去驱逐。
李家大哥拱手道:“杨元帅座下流击将军李卫风和岳云飞奉将军之命前来驱逐祺瑞亲王。”
“混闹!身为郡主,没有一点儿礼节,让人家看了笑话。”祺瑞亲王嘴上斥责着,眼里却闪着警告,警告屋子里的其别人不准群情自家女儿失礼这件事情。
两人刚出门,恰好与耿世安碰了个正着。耿世安也是方才歇息好,不过神态中仍然有着一丝疲色。
少女的眼睛弯成了两道新月:“你做的东西太好吃了,我在都城都没有吃过这么好吃的鸡肉和兔子肉。”
岳云飞对劲隧道:“那是当然,卫风的厨艺但是顶级的。并且他识得很多不着名的野菜调料,异化着野物一起烧烤,那味道,啧啧……”
耿世安对其背影撇撇嘴:“我可不像你个吃货!”
李家大哥也站起家:“那就走吧。”
只见一匹神骏的白顿时坐着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女——固然穿戴男装,但李家年老是甚么人?见多识广,天然一下子就认出了来人的性别。倒是岳云飞,还觉得来的是一个小少年呢。公然前人都很浑厚——少女的边幅很不错,眉宇间一抹豪气,让她有别于其他浅显女孩子,整小我神采飞扬,朝气勃勃。
“你们都是杨元帅帐下的将士吧?”少女问道。
李家大哥*的体例跟黄蓉一样,在鸡的内里抹上一层黄泥,肚子内里则塞满了蘑菇和各种调味品,用叶子包了埋到火堆底下。至于两只兔子,一只用传统的火烤体例,一只剁成小块丢进锅里,与野菜一起炖成了一锅汤。
李家大哥心中好笑,他这是帮兄弟的忙,但愿岳云飞能抓住机遇。
岳云飞难堪地一笑:“郡主,阿谁不美意义啊,我不该该说你很能吃!”
少女听得眼睛放光:“阿谁,你们有没有多余的调料,卖给我一份?”
“没题目。”李家大哥对这个开朗的少女很有几分好感。
“好香啊!”岳云飞抽了抽鼻子,对着白嫩的鸡肉淌口水。他错了,他不该该质疑卫风的,卫风的技术那么好,做甚么都好吃。
一百名军卒被留在镇外,李家大哥和岳云飞跟着侍卫头领进入镇中。祺瑞亲王住在镇上独一一所堆栈内,四全面数是防卫森严的侍卫,镇上本来的住户都不敢随便出门走动,街上只见侍卫的身影,不见其他人等。
“好吃,太好吃了。”两人吃得赞不断口,不一会儿,半只鸡和鸡肚子里的菜全数被他们吃了个精光。两小我还吃得不过瘾,目光描上了李家大哥吃了三分之一的烤兔子。
岳云飞欢畅地从床上跳下来:“好啊,好久没有吃肉了,明天我要大吃特吃。”
侍卫领头也笑了笑:“跟我来吧。”
刚回到虎帐,岳云飞就迎了上来。
岳云飞笑嘻嘻隧道:“我们出门办理儿野味吃。你要不要一起去?”
李家大哥和岳云飞早就发觉到有人靠近,不过来人没有歹意,他们就没有存眷。此时来人发声了,他们天然要转头。
“好香啊!”另一个声音从他们背后传过来,“你做的是甚么啊?”
岳云飞对叫花鸡非常猎奇,兔子烤好了也不吃,只等李家大哥的叫花鸡。
“卫风!”岳云飞羞恼非常,干脆也学者人家小女人,跳上马背,打马跑了。
李家大哥含笑扫了岳云飞一眼,道:“我叫李卫风,这是我的好兄弟岳云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