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鬼医横空出世[第2页/共2页]
我的医术很精进,本身根柢好,再加上我徒弟的书稿手札和跟着白叶混的几年学习实际,不是神仙也是半仙了。我不过游历了短短数月,便凭着一套我本身设想的,托二师兄下山给打出来的手术刀东西在这些诸侯国之间闻名遐迩了,我为人已经很低调了,谁料这人间的事情就是奇特,你越是避世奥秘,旁人对你就越是猎奇切磋,身上的光环也被越放越大。
南宫逸身边另有一名着淡蓝锦衣的男人,长身玉立,白玉为簪,恰是前次在沐阳城仓促一别的文昌侯周景。他与南宫逸一道走出去,墨玉扇轻摇,一如既往的噙着温润笑意,让人只需一眼便印象深切的误觉得这是个恰好儒雅佳公子。
当然,我并不担忧南宫逸会将我认出来,与他有过交集的那一年穆清清这身子才刚满十五岁,三年畴昔我早就长高了,身子也长开了,浑身高低早就j□j了,跟丫头期间完整不一样,连声音都变娇柔金饰了,归正我的脸已是毁容的状况,就是瞧也瞧不出个以是然来。
我持续苦心研讨剑术和医术,沿途一起靠替人诊病赢利,把赚来的钱再用来替本身寻药治病,夜深人静半夜梦回之时我也经常忍不住想哭,如许的人生实在是一个令人绝望的循环,不过上一世的我已经他杀过一次了,为了一个渣男和小三儿,割完脉我就悔怨了!现在老天给我个机遇让我重活一次,若再期呐呐艾的不想活就太缺心眼儿了。
为了多赚些银子,我除了诊病以外还顺带着卖卖狗皮膏药。前些光阴千寻子他白叟家云游至某个老林子,在里头挖出一棵老山参捎来叫我去卖,想来也是我粗心,当时看着买家实在是土豪一枚,且号令着必然要买一只千大哥参,本着不坑土豪坑谁的精力,我将这株仅百年的老参多报了些参龄,忽悠着他就给买归去了。
因而我有了一个比白叶徒弟他白叟家医仙更牛逼的外号,鬼医白九。